一、 欧洲专利局常用中英文表达: 1. 2. 3. 4. 5. 6. 7. 8. 9. 欧洲专利局(EPO):European Patent Office 著录项目:Bibliographic data 文本说明书:Description 权利要求书:Claims,是以说明书为依据制作的,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说明书附图:Mosaics 说明书摘要:Abstract,是对发明、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做简要的说明。 打印图像原始全文说明书:Original document 查找同族专利入口:View INPADOC patent family 显示该专利申请可浏览PDF格式公开文本的相同专利:Also published as;是多个公开或公告版本的集合,是以各种语言、不同审查阶段的公开版本作为纽带串联起来的专利集合。 10. Publication number:公开号; 11. Application number:申请号; 12. Applicant:申请人 13. Date of filling:申请日 14. Priority number:优先权号; 15. Representatives:代理人 16. Priority:优先权,指申请人就一项发明在一个缔约国提出申请专利后,在规定时间内又向其他缔约国提出申请时,申请人有权要求以第一次提出的日期作为后一个提出申请的申请日期的权利。提出这一申请的日期要求,成为优先权日;享有的优先权的,申请日为优先权日。 17. IPC:International patent classification:是目前唯一国际通用的专利文献分类法。 18. ECLA:European classification(欧洲分类):以IPC分类为基础,是IPC分类的细分与延伸。 19. Publication date:公开日期 20. Inventor:发明人 21. Designated Contracting States:约定缔约国 22. Designated Extension States:约定延伸国 23. Patent family:同族专利,人们把具有共同优先权的由不同国家发布或者颁发的内容相同或基本相同的一组专利申请或专利成为同族专利。 24. Cited documents:本专利申请引用的专利文献; 25. Citing documents:引用本专利的其他专利申请 26. INPADOC:国际专利文献中心 international patent documentation center 27. INPADOC法律状态:INPADOC legal status 28. Embodiment:实施例 二、欧洲专利说明书文献种类代码介绍 欧洲专利说明书包括两种类型:欧洲专利申请说明书(European Patent Application),文献种类标示代码为A;欧洲专利说明书(European Patent Specification),文献种类标识代码为B。 (1) 欧洲专利申请说明书,这是一种自欧洲专利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满18个月内未经实质审查,也尚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说明书,文献种类标识代码为A。1978年开始出版。 (2) 欧洲专利公约规定,对专利申请经形式审查后进行专利检索,即对发明的新颖性和创造性做必要调查。因而公开出版的全部欧洲专利申请说明书都应附有检索报告。检索报告通常作为欧洲专利申请说明书的一部分与其一起出版,当不能与欧洲专利申请说明书一起出版时则单独出版。为了表明所出版的欧洲专利申请说明书是否同时附有检索报告,在文献种类代码A之后,加注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A1——附有检索报告的欧洲专利申请说明书; A2——未附检索报告的欧洲专利申请说明书; A3——单独出版的检索报告; A4——对国际申请检索报告所作的补充检索报告。 (3) 此外,还有两种经过修正的欧洲专利申请说明书,在文献种类标识代码A之后加注一位阿拉伯数字8或9,表示: A8——专利申请说明书的更正扉页; A9——专利申请说明书的全文再版。 (4) 欧洲专利说明书,经实质审查合格,即公告授权,出版欧洲专利说明书,文献种类标识代码B1。自授权公告起9个月内任何人可以提出异议,专利说明书修改后再公告一次,出版新的欧洲专利说明书,文献种类标识代码为B2。欧洲专利说明书自1980年开始出版。 (5) 此外,也有两种经过修正的欧洲专利说明书,在文献种类代码B后分别加注一位阿拉伯数字8或9,表示: B8——专利说明书的更正扉页; B9——专利说明书的全文再版。 三、专利公开与专利公告的区别: 专利公开日:Date of Publication 专利公告日(授权日):Date of publication and mention of the grant of the patent 1. 专利公开是发明专利申请审查的一个程序,目的在于让公众知道有人想要申请被公开的发明,从公开到授权之前,任何人都可以向专利局递交能够证明被公开专利申请不具备新颖性或创造性的材料,这样做的目的应该是利用社会公众力量来对专利申请进行审查。专利申请被公开一段时间后,专利局才会对专利申请进行正式审查,比如权利要求书是否清楚,说明书是否充分公开,发明是否具备三性,同一个申请中的多个发明之间是否具备单一性等,在申请满足以上要求后,就可以授权了。 专利公开是发明专利申请所特有的一个程序。发明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合格后,自申请日(要求优先权的,自优先权日)起满15个月进行公布准备,并于18个月期满时公布。公布日就是公开日。 公开后的专利处于临时保护期,期间有临时保护制度:发明专利申请发布后,申请人如果知悉有人实施了他已经申请专利的发明的,他可以先发一个通知给对方,并要求使用者对其警告后的实施行为支付适当的费用;但是,在公开日之后,授权日之前的期间内使用的,不够成侵犯专利权。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f47fd17842458fb770bf78a6529647d272834b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