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络函 TO:各协力厂商 FM:深圳市长天实业有限公司 SUB:关于各协力厂商对在库物料进行RoHS抽检事宜 感谢贵司一直以来对本公司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依据欧盟最新的REACH 法规和RoHS指令(2019年7月起要满足2011/65/EU RoHS 2.0要求)规定, 所有供应商应履行合规义务并尽责调查产品中有害物质的使用情况,并将最新的变化资讯传递到贵司的供应链,按最新要求进行有害物质的控制,以确保所交付的产品符合欧盟法规和我司管理规定。 近期仍发现有供应商向我司交付的产品有害物质XXXX超标,故要求所有的供应商从本月起对在库的产品进行定期抽检,重点排查2018年之前采购的在库物料,方法如下: 1. 随机抽取库存RoHS高风险物料进行外检; 2. 所有交付我司的产品须提供第三方RoHS测试报告(每年更新); 3. 如我司抽检测出RoHS不符合项,即依照双方签订的品质协议处理,如有异常请及时与我司联系。 敬请知悉! 谢谢配合! 深圳市长天实业有限公司品质部(章) 2019年8月30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fc999b0f5ec4afe04a1b0717fd5360cbb1a8d5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