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供应商告知函 尊贵的供应商: 本着精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采购流程的规范,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贵司收到我司下达的《采购计划单》后,请第一时间予以确认,并请贵司代表(法人/老板/负责人/委托的主要管理人员)签字回传给我司采购人员。收到《采购计划单》后,未在24小时内做出回复的,视为默认接受本《采购计划单》。 2、请严格依照我司下达给贵方的《采购计划单》中所明确的产品规格、图号、数量、交货日期等相关要求,保质保量按时提供合格产品。 3、按照我司提供的加工图纸,产品尺寸、材料、外观、技术要求必须完全符合图纸要求。 4、贵司逾期交货的(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每逾期一天,我司将扣除该批实际缺件货款金额的5-10%作为逾期交货违约金,叠加计算。逾期达6天或以上,我司有权取消本《采购计划单》中所延交的产品,并追究贵司未按时交货所造成的我司损失。 5、因贵司提供的产品因质量问题造成退货的,由贵司负全部责任,并承担我司因此延误交货所造成的损失。 6、运输与交货:由贵司负责运输送货至我司车间仓库,办理检验、入库手续。我司地址:XXXXXXXXXXXXX。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d11d7ea590216fc700abb68a98271fe900eaf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