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证书编码规则总结简介 毕(结)业证书编号即为注册号,使用阿拉伯数字,统一规范为17位。 (一)普通、成人高等教育毕(结)业证书注册号由学校或其它教育机构按以下顺序编排: 前5位为学校或其它教育机构的国标代码;第6位为办学类型代码;第7至10位为年份;第11至12位为培养层次代码;第13位至17位为学校对毕(结)业证书编排的序号。 (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注册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按以下顺序编排: 第1位为办学类型代码;第2位为培养层次代码;第3、4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标代码;第5、6位为地(市)国标代码;第7、8位为县(区)国标代码;第9、10位为年度代码;第11位为上、下半年考试考次代码;第12至16位为准考证序号代码;第17位为校验代码。 (三)办学类型代码:普通高等教育1;成人高等教育5;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6。 (四)培养层次代码:博士研究生01;硕士研究生02;第二学士学位04;本科05;专科(含高职)06。 2002年学历证书编号扩充至18位,排列有一定规律: 前5位是学校的编号;第6位是教育类型;第7到第10位是毕业年份;第11、12位是教育层次,最后6位是流水号。 每年在学生毕业前2到3个月,学校会把毕业学生的名单送交相关部门,每个毕业生会得到毕业证书和相应的证书编号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fcd7c0e3c1ec5da51e2701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