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音乐与舞蹈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海南大学音乐与舞蹈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类别 专业方向: (1)钢琴演奏 (2)作曲 (3)舞蹈 (4)音乐学 (5)声乐指挥 (6)马克思主义音乐理论 招生对象:具有文化程度与专业要求相符,具有良好艺术修养和相关优秀业绩的青年。 二、入学报考条件 (1)本科毕业以来具有良好的创作能力,存在一定的风格定位; (2)具有较强的表演精神,能够善于体验、掌握、表达新技艺新趋势的新作品; (3)是钢琴、声乐、作曲、指挥等领域的艺术家。具有独立表演、作曲能力; (4)黑子舞者具有国际芭蕾艺术学院毕业或上级艺术学校完成芭蕾艺术专业三年本科教学要求以及相关证明文件。 三、报考材料 (1)符合招生类别要求的报名表; (2)个人履历表; (3)学习成绩报告书的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排名等; (4)官方发表或参演的作品及简录; (5)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6)党员身份证明复印件等资料; 四、招生程序 (1)在报名时间内,将报考资料递交,并按要求递交系统处理费用; (2)组织学院内部资格审查; (3)组织实际考核,具体条件另行通知; (4)报考者参加原则性论证; (5)根据成绩,由本院择优录取; (6)发放录取通知书,进行学校统一入学手续。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老师 联系电话:xxxxxx 邮寄地址:xxx院新长 邮编:xxxxxx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00c04e4950590c69ec3d5bbfd0a79563c1ed42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