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警官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云南警官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1. 全国公民; 2. 高中学历或同等学历以上; 3. 具有正当身份; 4. 未报考本校本专业且报考本考试的报考生。 二、招生科目及人数 1. 法学类:8名; 2. 政治学类:4名; 3. 文学类:4名; 4. 教育学类:2名; 5. 历史学类:2名; 6. 国际经济与贸易类:3名; 7. 公共管理类:3名; 8. 理学类:2名; 9. 工学类:2名; 10. 社会学类:2名。 三、入学条件 1、考生必须具备我国国家有关重点大学本科毕业或者相当学历者(截止2018年9月30日止); 2、考生必须具备博士毕业学分并经过审批; 3、考生须具备一般健康指标,身体条件适合本校从事研究工作; 4、考生不得以改革开放以前的学历证书为唯一的本科学历或研究生学历资格; 5、在校研究生须未退学,未开除,未考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及未变更专业; 6、植物学、动物学、生物学类研究生必须达到一定的水平检定水准; 7、部分研究生专业需要考生必须具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8、部分研究生专业必须要求考生提供一定的英语或历史学科水平检定证明。 四、报考办法 1、网上报考:报考者须在指定的网站上注册,递交纸质报考材料; 2、直接报考:报考者可额外携带纸质报考材料至指定机构报考; 3、校内报考:报考者应到本校工作人员指定地点报考,并递交纸质材料。 五、考生材料 1、国家有关教育部门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被认定为研究生学历者须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来华留学人员报考须提交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复印件及以英文颁发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09beb5ceb7101f69e3143323968011ca200f76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