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控中心部分制度疫苗管理制度 1.疫苗领发有计划,避免过剩、失效和供应不足而影响预防接种工作的正常开展。 2.所有疫苗接收时均要及时详细记录疫苗的生产厂家、批号、效期、起运和到达温度、收货人和发货人等信息。疫苗的领发登记有手续,出入库有帐目,做到帐苗相符。疫苗的出入库帐目要记录完整。 3.分发疫苗要执行先近效期后远效期的原则。 4.采购的二类疫苗供应渠道要正规,疫苗接收时要索取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或中国药检生物制品检定所出具的检验报告,如果是进口疫苗的要另外索取进口药品通关单。 5.疫苗过期、失效报损须经科长初审,分管领导审核后,由中心主任 批准后销毁。 财务管理制度 1.财务工作必须坚持增收节支、勤俭办事的方针,实行中心和科室两级核算。正确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严格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监督。 2.根据事业计划,及时编制年度和季度财务计划(预算),报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批准后由总务科执行。 3.一切会计事项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报销按中心经费使用审批报销制度执行。 4.工资根据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从上班之日起执行。奖、罚款项按办公室出具证明执行。 5.每日收取的现金要当日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限额,由科室代收经费应及时上交财务。 6.加强经济管理,定期进行财务分析,财务审计,按期报送各种会计报表。 7.收到假币自负。 8.“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按照县___和县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 经费使用审批报销制度 1.各科室必须按年初预算计划,统筹安排使用经费,厉行节约,勤俭办事。 2.所有财务支出一律由中心主任一支笔审批。 3.报销手续及程序。当事人签字,科长、分管领导、分管办公室领导初审后再由中心主任审批签字。 业务收费制度1.正确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法规、物价政策,全中心职工要奉公守法,严格收费纪律。 2.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卫生厅颁发的收费标准和其它规定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任何个人和科室不得随意变更收费标准、扩大收费项目。 3.对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调整收费标准,必须根据成本测算情况,报县物价局核批,方可执行。 4.加强收费管理,各项收费业务统一由总务科负责办理。各种收费款项必须及时入账。 5.杜绝漏收和私自收费上腰包。凡漏收(指b超、心电图、拍片、透视检查,检验检测,药品、疫苗及其它物品、材料等收费)一经查实,对相关责任人处以漏收项目金额的五倍罚款,并待岗半个月;私自收费上腰包一经查实,对责任人处以发生金额的十倍罚款,并待岗一个月。 6.有费用收入的科室和窗口,要坚持逐日对帐制度,核对无误,当事人或科长要签字,作动态(范本)管理,逐日报中心主任和总务科。分管领导每周核对一次分管科室收支情况,科室每月向财务、分管领导、中心主任报一次收支情况。 为加强会计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作用,特制定财务稽核制度 为加强会计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作用,特制定稽核制度: 1.___各项财务收支计划。根据财务收支计划和国家有关法规,审核各项财务收支,对不符合规定或计划外的收支,应向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2.审核原始凭证。审核原始凭证是否合理合规;审核经济业务是否符合有关法规、制度、规定;审核原始凭证的内容是否完整,手续是否完备,数字、金额是否准确。 3.审核会计凭证和帐表。审核会计记录、附件计算是否准确,填写的内容是否完整,所附的原始金额与填写的会计凭证是否一致。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05b9e1af505cc1755270722192e453611665b3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