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浅谈代建制下政府投资项目的财务管理 作者:张睿 张妍妍 来源:《时代经贸》2011年第16期 【摘要】简要概述代建制的起源及我国代建制的发展,较详细阐述了加强代建制财务管理的主要手段。 【关键词】代建制;代建管理费;财务管理 一、代建制的起源何为代建制 项目代建制最早起源于美国的建设经理制(CM制),CM制是由业主委托称为建设经理的人来负责整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建设经理作为业主的代理人,在业主委托的业务范围内以业主名义开展工作,如有权自主选择设计师和承包商,业主则对建设经理的一切行为负责。长期以来,我国政府投资项目基本上都是由使用单位通过组建临时基建班子(如基建办、工程指挥部等)进行建设管理。这些基建班子通常缺乏应有的建筑技术和工程经济等相关背景知识,不完全清楚投资规律和基本建设程序,不能掌握并运用先进的项目管理方法。因此,难免出现各种管理不善的现象,如决策不够成熟,随意调整方案2004年7月,国务院正式颁布了《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并明确指出:“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即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正式确立的“代建制”的法律地位。 二、加强代建制下政府投资项目财务管理的必要性 项目代建制实行的几年间,在一定程度的解决了针对财政性投资、融资社会事业建设工程项目法人缺位,建设项目管理中“建设、监管、使用”多位一体的缺陷,有效地防范了建设管理水平低下、腐败问题严重等问题,从制度上保证政府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为此,代建项目的财务管理作为代建项目投资控制的重要环节,必须发挥应有的作用,才能保证代建项目控制投资功能的实现。 三、加强代建制下政府投资项目财务管理的手段 1.加强资金拨付、管理与监督 代建项目的财政性资金管理应实行报账制,即参与项目代建的各资金申请单位,根据批准的年度投资计划、项目实施计划、项目施工进度和项目实施合同书等有效报账凭据到财政部门审批拨款.参与代建项目前期阶段的项目建设单位,申请财政资金时也实行报账制。代建项目前期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的,项目前期费由项目建设单位管理,并纳入项目总投资。施工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单位应当按工程进度、年度计划和年度基建支出预算,凭有效的招标文件、合同(包括施工合同、设备采购合同、材料采购合同及劳务采购合同等、费用票据、工程结算认定书等资料并经项目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和监理单位确认后,报请财政部门拨付建设资金。财政部门应通过对资金申请、账户管理、资金使用、财务报表审查等方面,加强对代建单位管理使用的监督。 2.加强项目会计核算的管理 完善的会计核算管理是加强代建制下政府投资项目财务管理的重要方面。内部会计核算制度不健全,会形成内部会计控制的无章可循、有章不循的局面,而且内部会计控制缺乏科学性,不利于代建制度的实施。政府和社会监督不力,也使得项目内部控制制度的检查与责任未落到实处,给部分单位不按规定建立和实施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带来可乘之机。加强项目会计核算管理应做到以下几点: (1)项目使用单位对发生的前期费用、会计核算账目,应认真整理形成书面报告材料,经财政部门审核后,移交项目代建单位统一核算管理。 (2)项目竣工后,由项目代建单位按基建财务制度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内容包括项目使用单位发生的项目前期费用。财政部门委托投资评审机构对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后,向项目代建单位批复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同时抄送项目使用单位。 (3)资产交付。财政部门批复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后,项目代建单位将项目所有工程、财务资料按规定归档并移交项目使用单位,并按财政部门批复意见,协助使用单位和产权管理部门办理资产交付和产权登记工作。 3.加强代建管理费用管理 根据《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财政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财建[2004]300号的规定项目代建单位的代建管理费用由项目主管部门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财政部门根据代建项目实际情况商有关部门核定。 (1)建设单位自行确定项目代建单位和政府设立(或授权)产生的代建单位,其代建管理费由同级财政部门根据代建内容和要求,按不高于基建财务制度规定的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标准严格核定,并计入项目建设成本。 (2)政府招标产生的项目代建单位,其代建管理费标底由同级财政部门比照基建财务制度规定的建设单位管理费标准编制,实际发生的代建管理费计入项目建设成本。 (3)代建管理费要与代建单位的代建内容、代建绩效挂钩。财政部门要制定专门的办法加强对项目代建单位建设管理工作的考核,实行奖优罚劣,奖励资金可从项目结余资金中开支。代建管理费的拨付要与工程进度、建设质量等结合起来,原则上可预留20%的代建管理费,待项目竣工一年后再支付。 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4)建设项目实行代建制,除使用单位前期工作发生必要的费用经批准可列支外,任何单位不得再列支建设单位管理费。 严格按照上述规定对代建管理费进行核定管理,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费制度是提高代建单位积极性,杜绝管理水平低下、腐败问题严重的重要手段。 4.对财务资料的管理 项目前期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的,项目建设单位应认真整理发生的前期费用会计核算账目,并形成书面报告材料。项目竣工后,由项目代建单位按基建财务制度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内容包括项目建设单位发生的项目前期费用,资金申请单位向代建单位提供的财政资金收款收据复印件和到账凭证复印件,是代建单位办理项目决算的重要依据。为保证决算资料的完整性,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后,项目代建单位将项目所有工程、财务资料按规定归档并移交项目建设单位协助建设单位和产权管理部门办理资产交付和产权登记工作。 建设项目代建制是政府投资体制改革的一种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对于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健全政府投资建设管理体制,规范政府投资和建设行为,实施阳光工程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只有完善项目的财务管理才能规范代建制中各参与方的行为,让代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陈应春.代建制的源起及其特殊文件框架设计的法律思考[J].建筑经济,2004(11):17-19. [2]王婷婷,沈杰,徐伟.代建制中的工程财务管理问题探讨[J].山西建筑,2009(14).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09d7ba949d7c1c708a1284ac850ad02df8007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