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离婚都去哪个民政局登记? 一、结婚离婚都去哪个民政局登记? 结婚和离婚都应当到男女其中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结婚登记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性年满22周岁,女性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三、领证所需材料: 1、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复印最好到民政局复印,因为是有格式要求的) 2、3张大2寸免冠合照(可拍好带去,要红色背景的哦;也可以到民政局即拍即取) 3、少许现金。(结婚证工本费、证件复印、拍照等费用需要自理。)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提交由指定医疗保健单位出具认可的、可以结婚的《婚前体检证书》;结婚登记前须到正规医院进行一婚前体检,接受医生的婚前指导。但根据法律规定,婚检是要处于自愿的,不强制的。所以即使不参加婚检也是可以顺利拿到结婚证的。 3、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综合上面所说的,结婚和离婚是属于两种不同的情形,一种是合法的结合婚姻的关系,一种是合法的解除婚姻关系,但都同时要到一个地方来进行办理,从而合法的保护着双方的关系,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按法定的条款来,这样才能更好的办理。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167f1d09d3143323968011ca300a6c30c22f16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