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聚鑫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注销清算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清算组对铜川市耀州区聚鑫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了清算,现清算工作已经完成,作清算报告如下: 一、 清算过程: 1、因经营无法开展,所以经2013年3月29日公司股东会议决定,注销公司。 2、清算组已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了所有债权人,并于2013年11月15日在铜川市《铜川日报》上刊登了注销公告。 3、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制定了清算方案,并已经股东会确认。 二、清算结果: 1、清算组按制定的清算方案处置公司财产,并按法律规定动作的清偿顺序进行清偿。 2、清偿顺序如下: (1)支付清算费用(如: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的费用,包括清算组工作人员的费用、企业留守人员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包括审计费、刊登公告费等); 1 (2)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裣金; (3)缴纳所欠税款; (4)公司债务; (5)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3、公司债务已全部清偿。 4、公司财产已处置完毕。 清算组负责人及成员签字: 股东会确认清算报告,股东承诺:公司债务已清偿完毕, 若有未了事宜,股东愿意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股东签字、盖章 二0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1a37ccf71fe910ef02df81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