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报告 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本清算组于2015年6月1日成立,开始对公司进行清算,现已清算完毕。具体清算情况如下,请审议: 一、公告情况。按照《公司法》规定,本清算组在成立之日起45日内完成了通知债权人向本清算组申报债权的工作,并于2015年4月22日在西部商报上发布了公司决定解散和进行清算的公告。 二、债权人债权登记情况。在清算过程中清算组共收到和登记公司债权人申报的债权0元。 三、清偿情况。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依次分别支付清算费用3000元,职工工资没有拖欠,税款已经缴清,公司没有债务,剩余财产0元。 四、剩余财产分配。根据出资情况,股东赵志伟分得0元,股东王永通分得0元。 五、由于在清算中没有债权债务,如果出现债权债务,由全体股东***、***集体承担。 清算组成员签字: 清算组负责人签字: ***************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3日 *********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确认清算报告) 股东***、***对清算组2015年7月13日出具的《公司清算报告》予以确认,《公司清算报告》中数据真实有效。如有债权债务由全体股东***、***集体承担。 全体股东签字: ************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3日 关于对注销公告的说明 经公司2015年6月1日股东会决议,对*********有限公司注销,注销公告登在2015年4月22日《西部商报》A32版,现公告期满,清算完毕,申请注销。 附:公告报样。 *************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3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d8bd2f203d276a20029bd64783e0912a3167c7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