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第三方机构使用个人信用报告存在问题与建议 作者:罗琎 任元芬 来源:《时代金融》2012年第36期 【摘要】近年来人民银行柜台个人信用报告查询量激增,多为个人被动查询,查询原因受第三方机构要求来人民银行被动查询信用报告,主要作为贷款依据。文章首先简要分析第三方机构使用个人信用报告存在的问题,然后针对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第三方机构 信用报告 问题 建议 一、基本情况 今年上半年来,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个人信用报告查询量陡增,各项指标成倍增长,主要表现为今年1-6月累计查询6490人次,比去年同期增加5039人次,增长4.5倍。通过对前来现场查询的客户进行调查发现:查询量的激增多为个人被动查询,查询原因受第三方机构要求来人民银行查询信用报告,主要作为贷款依据。这些第三方机构主要包括:公积金办、小额贷款公司、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汽车租赁公司、村镇银行、中介公司等。客户将仅供本人了解信用情况的信用报告提供给第三方机构使用,这其中存在的问题值得关注。 二、存在问题 (一)客户提交的个人信用报告有被自行复制修改的风险,第三方机构将其作为贷款依据易引起纠纷 第三方机构为防范和降低信贷风险,需要了解客户个人信用信息,将个人信用报告作为贷款的参考依据。但这些第三方机构并未接入征信系统,所以要求客户主动提供当地人民银行出具的信用报告。由于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仅供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并不加盖公章。客户在获得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后,有可能自行复制后修改或者重新按照人民银行信用报告的版本格式,自行制作一份虚假的个人信用报告提交给第三方机构。如果日后这些第三方机构发现《个人信用报告》为修改件,可能牵涉人民银行陷入纠纷。 (二)第三方机构内部缺少对个人信用报告使用保管的具体规定,为个人隐私滥用、泄漏埋下隐患 个人信用报告涉及客户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第三方机构在获取客户提交的个人信用报告后,存在信息滥用、泄漏的风险。第三方机构重经营轻管理,只是为了业务经营要求客户提供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1e843cfa7c30c22590102020740be1e640ecc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