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与国际教育学院 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4]13号)和《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湖大研字[2010]10号)(以下简称《复试录取办法》),结合我院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外国语与国际教育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专业综合面试工作办法。 一、组织管理 学院严格按照《复试录取办法》组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监督小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学校颁发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制定学院复试具体工作办法,包括负责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认定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监督小组对复试过程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和投诉工作,确保研究生复试、录取等各个环节公平公正。 二、复试分数线二次划分、上线人数和招生指标 1、复试分数线二次划分 根据考生初试的具体情况和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翻译硕士和学科教学(英语)两个专业的复试分数线作以下调整,考生初试成绩须满足以下条件方有资格参加复试: 专业 翻译硕士 学科教学(英语) 总分 360 335 单科(满分=100分) 55 55 单科(满分=150分) 95 90 注: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复试分数线保持学校公布的分数线不变。 2、各二级学科/专业方向上线人数、招生指标人数 学科/专业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英语语言文学 日语语言文学 翻译硕士(英语笔译) 上线人数 统考 40 13 14 40 推免 10 8 8 5 合计 50 21 22 45 招生指标 43 18 19 34 翻译硕士(英语口译) 翻译硕士(日语笔译) 学科教学(英语) 合计 7 4 17 135 1 4 1 37 8 8 18 172 8 8 14 144 注:骨干计划共6人,其中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2人,翻译硕士英语笔译1人,英语口译2人,学科教学(英语)1人,均须参加复试,但不占以上招生指标。 三、资格审查 时间:3月22日上午8:00-11:00(请按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地点:1)学术学位及MTI(日语笔译)考生:南校区外语楼二楼大会议室(206) 2)MTI(英语笔译和英语口译)、学科教学(英语)考生:南校区北楼101教室 为了不影响面试进度,请按当天公布的面试名单排序前后进行资格审查。 四、复试范围及方式 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总分分值240分,主要方式包括专业课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 1、专业课笔试。闭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 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和地点: 1)时间:3月22日晚上7:00-9:00 2)地点:南校区 学科/专业 考试科目 笔试地点 复临舍202 复临舍202 复临舍203 复临舍203 复临舍203 复临舍204 复临舍204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语言理论与分析 英语语言文学 文学理论(文学方向) 翻译理论(翻译方向) 学科教学(英语) 日语语言文学 日语笔译 英语笔译 英语口译 普通语言学与英语教学法基础 小论文 日汉互译 英语写作与英汉互译 英语口译基础 2、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40分,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 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1)面试时间:3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2190e552af90242a895e5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