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 赁 协 议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现就乙方承租甲方宾馆房间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为依法设立从事商业住宿服务的单位,具有承接住宿的能力。 二、甲方出租本协议房间位于( )。为能独立管理、控制的楼房,满足乙方对入住人员的管理控制的需要。 三、甲方出租房屋为 全部。 四、租赁期限:自乙方安排的人员开始入住之日起至乙方书面通知甲方不再租用之日止,乙方入住前需提前5日内告如甲方入住时间,甲方需按照乙方要求10日内对租房间进行清理。此间,甲乙双方均不得解除协议。 五、租金: 元/日(大写: 元/日),总金额以实际发生天数计算。计算租金之日起(包括当日),甲方不得自用、允许他人入住或使用。若有特殊情况的,租金详见附件。 六、乙方租赁房屋期间,各楼层监控全覆盖,房间内日常物品(独立空调、床、床垫、桌椅)由甲方解决。 七、租赁期间,甲方应保证乙方租期间房屋水电暖空调及相应设施的正常使用,费用甲方承担,并负责设备的维修和更换。 八、租赁期间,除本协议乙方承担的租金外,甲方不得单方增加任何其他费用。 九、如遇疫情防控需要,乙方需增加租赁房间、增加设施或办公物品时,相关费用另行协商。 十、因甲方原因影响本协议全面切实履行时,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十一、乙方入住后,甲方应服从乙方对租赁区域的管理控制,配合乙方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十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经办人: 经办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26eda5a856fb84ae45c3b3567ec102de2bddf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