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实验班学生和导师双向选择实施办法(试行) 根据《南京理工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方案》和《南京理工大学校级实验班学生管理规定》要求,实验班学生二年级下学期开展学生和导师双向选择工作,确定指导关系和专业方向,为了更好的完成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双向选择原则 1.学生在充分了解导师及教学团队的具体情况后,根据个人兴趣爱好及发展规划,在所属专业大类范围内选择导师。 2.每位导师每年择优选定一名学生,师生共同商定研究方向与具体专业,原则上导师需指导学生至博士研究生毕业。导师可组建教学团队共同指导学生。 二、导师遴选条件与职责 1.导师条件 原则上年龄在58周岁及以下,从事安全科学与工程、兵器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光学工程、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交通运输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力学、软件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土木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等学科研究工作,治学严谨、为人师表、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科研项目层次高、经费充足的博士生导师。 2.导师职责 1)针对学生的能力及兴趣,结合本人研究方向,为学生制定本科三年级及以后的学习计划,形成个性化人才培养方案; 2)指导学生选课,提供研究性学习机会; 3)安排科研训练,鼓励学生尽早进入实验室开展研究,培养学生的研究素质、提高创新性科研能力; 4)有条件的可推荐学生至国内外高校学习; 5)根据学生综合表现,对学生的学业提出建议; 6)关心学生成长及发展。 三、学生义务及要求 1.基本条件 学生顺利完成导师互选前的学习任务,愿意在所在专业类领域继续探索,具备较强的自学能力、实践能力、观察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身心健康,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2.学生义务 1)主动与导师商定培养方案及每学期具体的学习、研究计划,按照导师要求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计划; 2)主动接受导师指导,及时汇报学习、研究情况; 3)学生在本科阶段必须参与导师科研项目、科研训练等,研究成果质量不低于本科生毕业设计要求; 4)必须参加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 四、双向选择程序 实验班学生在大二春季学期与导师双向选择,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第7周,研究生院公布可选导师信息,并为导师宣讲有关政策; 2.第8周,学生填写选择导师申请表(每人可申请2名导师),附成绩单及学科竞赛、科研训练等证明材料,交辅导员,并由辅导员统一送交导师; 3.第9周,导师经选择后在拟接收学生申请表中签署意见,每名导师只能招收1名学生; 4.第10周,第一轮未确定导师的学生,与尚有接收指标的导师进行第二轮互选,每人可申请1名导师,并将选择导师申请表交辅导员; 5.第11周,教务处及研究生院联合公布双向选择结果; 6.第12周,学生与导师签订协议书,并拟定后续培养方案交教务处审定。 五、个性化培养方案制定原则 1.导师应着眼于学生后续研究生(硕士、博士)阶段的培养,统筹安排安排本科阶段的课程体系,帮助学生打下坚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具备初步的科研能力,以提高研究生阶段的培养质量。 2.导师根据与学生商定的研究方向及专业,安排学生本科三、四年级学习计划,课程包括实验班培养计划中已列出的必修课程及导师为学生选定的其它课程。本科阶段学习的总学分控制在150学分左右。 3.毕业实习可与同年级同专业学生一起完成,也可由导师安排单位实习。学生参与导师科研项目,如果在校外单位研究达到毕业实习要求的,可由学生提出申请,导师签署证明意见后,冲抵毕业实习学分。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2c3ac03cc175527072208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