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计集中核算的意见和建议 作者:辛黎明,林存营,宋爱霞 来源:《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1年第6期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有利于国家对各项财政收支的管理和监督,提高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工作水平,使得政府财政资金得到有效的利用,对于建立公开高效、廉洁务实的财政管理机制是非常重要的。 一、事业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积极意义 1.提高会计工作效率,降低单位行政管理成本。在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各项工作由会计电算化系统来进行,使会计工作人员摆脱了繁重的手工记账工作,提高会计工作效率,我们的会计核算中心用12个人核算了我县112家单位的150多套帐。提高了效率、节约了大量的人力、物力。 2.充分合理调度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被取消,所有的钱集中会计核算中心的唯一的账号上来,原来在预算单位沉淀的大量资金可以变为财政的调度资金,从而加强了财政的调控能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3.有效实现财务监督,保证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推动收支双线管理工作。各单位各项支出报到中心以后,我们的会计人员统一审核,对于工作中出现的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支出,以及缺乏相应手续的财务款项,会计中心人员有权要求其改正或补交相关证明。通过集中核算控制了统管单位使用财政资金的随意性,对于那些意图贪污和挥霍公款的现象提出了警示,扩大了政府部门对事业单位财务支出的监督作用。 二、会计集中核算工作中存在的弊端 1.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存在一定问题。实行集中核算后,单位的原始票据经本单位和会计核算中心的会计审核后方可入账。就票据本身看其内容经过了审核,符合了必要的监督,但是由于中心的会计游离于单位之外,只是对其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核,但票据的真实性缺少监督。个别单位存在虚开报销票据用以套取现金的违规现象。 2.借用账户违规改变用途的问题。在日常工作中,对于现金的使用有着严格的控制。个别单位存在着所报销的票据和提供的账户不一致,对于资金的使用和去向不明确,造成一定的资金使用混乱,容易造成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3.会计核算中心与财政部门对接缺陷的问题。会计核算中心主要负责会计核算,并未直接参与财政部门内部职能机构工作,因此对财政部门的业务,监督政策的变化和重点无法及时掌握,这样会计核算中心就没有能力和条件真正实施财政监督管理。在专项经费拨入时,有些单位混淆不清,会计中心又不了解,造成单位挤占挪用,专项经费核算失真,形成专项支出效率不高。而财政部门认为事业单位统进了会计核算中心,放松了财政监督,形成了新的监督漏洞。 4.单位各项财产账实不符问题。在实行会计核算中心集中财务管理后,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基本纳入了会计中心,单位只进行相关账目的记录、审核和申报工作。由于会计核算中心只负责事业单位账目的管理,对于单位实物财产的管理就出现了一定的漏洞,监管力度的减弱。 三、如何改进和加强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的效果 1.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收付的有效结合。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和国库集中收付制是财政部门公共财政改革的两项重要内容。其目的是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加强会计监督,有利于财政资金统一调度,降低财政资金的运行成本。会计集中核算的顺利实施和稳健运行,为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打下了良好基础。 2.强调事业单位作为预算单位的会计主体地位和财务管理职责。会计集中核算并没有取消单位的会计主体,会计主体仍然是事业单位本身。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只是改变了单位的会计核算行为,并没有剥夺单位的财务管理权。事业单位的独立核算性质不变,制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单位收入、控制经费支出仍然是单位自己的事。 3.会计中心工作由核算型转向管理型。会计核算中心的日常工作以资金支付和会计核算为主,它的会计功能重点放在了记账和核算上,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对事业单位财务的有力监管。因此,会计中心需要从核算型的工作方式向管理型转变,以发挥其财务监管的作用。同时财政部门做好内部协调,做到监管有依据、有力度。 4.完善单位财产安全监控工作。做好事业单位各项财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是财政部门对各单位财务管理的要求之一。会计中心根据固定资产入账标准,加强固定资产报废审批制度管理,完善固定资产账目审核监督机制,对于单位固定资产的核算要严格规范。同时,各单位自身也要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登录固定资产卡片明显账,定期清产核资保证账实相符。 (作者单位:山东省汶上县财政局)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2d7a7db87254b35eefdc8d376eeaeaad1f316b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