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整改回复报告 大悟县建设行业安全监察站: 2013年12月3日,我项目收到贵站编号为鄂建安(悟)停字【2013】第A079号的《建设工程项目安全隐患责令暂停施工整改通知书》,对提出要求整改的事项,已按规定整改,报告情况如下,请核查。 1、 安全监督等相关许可手续正在办理中。 2、 基坑西北面临边防护栏杆因施工原因临时拆除,现已搭设完成。 3、 搅拌机、钢筋调直机、弯钩机、切断机、车丝机等施工机具,已搭设防护棚。 4、 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人行安全通道搭设位置在地下室顶板上,暂时无法施工,现按要求临时搭设一座人行安全通道,已完工。 5、 模板支撑已增设扫地杆与剪刀撑。 6、 内外脚手架上的钢筋、方木、模板等已清理干净。 7、 电梯井、楼梯行临边已按规定设置防护栏杆,管道井、风道等预留洞口按规定进行覆盖。 8、 外脚手架首层满铺脚手板,作业层架设安全网。 为了落实完善本次《建设工程项目安全隐患责令暂停施工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对需要整改部位逐项逐条的要求整改到位,真正做到整改过程全临控,整改完后验收。 大悟县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大悟孝武购物中心项目部 2013年12月9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380792758fafab069dc02e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