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防控期间的重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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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疫情防控期间的重要说明



一、为切实做好抗击新型肺炎疫情的有关工作,特作出如下要求:

1.本项目各供应商委派授权委托人仅限1人参加开标会议。

2.请各投标单位人员提前30分钟到达开标现场,进入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走专门设置的投标单位进出口通道,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现场体温检测并进行健康信息登记。

3.请各投标人依次进行签到,人与人之间要保持1.5米以上安全距离,减少不必要的接触。自行携带签字笔,避免现场交叉使用。

4.进入开标活动现场的人员应无感冒、发烧、咳嗽等症状,并按疫情防护要求做好有效防护措施,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

5.出现感冒发烧症状、未按疫情防护要求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开标活动现场。

6.请各投标单位综合考虑疫情期间交通通行情况,合理做好出行规划。 7.提供企业所在地防疫防控部门出具的投标人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等证明或按填写《参加现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标企业(供应商)有关情况申报表》(见附件)进行承诺,投标签到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否则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开标活动。同时,如有不实,承担相应责任。

因上述等原因造成投标单位无法按时参加开标活动而带来的所有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附件

参加现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投标企业(供应商)有关情况申报表

投标企业(供应商)

委托授权人 身份证号 所在单位 家庭住址 参加项目 外地来淄住址





性别





出生日期 联系电话



自驾车牌号



疫情观察信息(2020115日以来)

是否有跨市旅行史

是否有跨省旅行史



是否与湖北等重点疫区人员有直接或间接接触

是否与无症状感染者(核酸检测呈阳性)确认前3日有密切接触 是否与病例(含确诊、疑似、轻症病例)发病前3日有密切接触 是否乘坐公共交通(含飞机、动车、公交、出租等)及相应航班、车次、线路、车牌号 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申报承诺及签章



我单位承诺所派人员上述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期间,将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严格服从现场检测、问询、登记,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如有违反,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投标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授权人(签章)

2020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3fe1dc3f011f18583d049649b6648d7c0c7086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