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取名的基本原则及取名方法 商标起名的好坏并无一定的法规。纵观市场上声名鹊起的品牌,有以企业名或人名命名,有以功能命名,有的以外文名直译而成,有的以动植物名命名,有的以数字命名,有的以语言谐音之特殊意义命名,有以目标群意识形态命名……多种多样,异彩纷呈。无论属于哪一种命名方法,一般都脱离不了这样一些基本原则: ①好说好读。 ②好记好传。 ③醒目,能让人从众多品牌之中一眼就能发现。 ④将用途、功能与独特性公布于众,让人一目了然。 ③容易引起人们的美好想像。 ⑤创意富有特色,不与他人雷同。 ⑦产品有后劲,有进一步深入开发的可能性。 ⑧生产与广告一体化,产品与名称系统化。 ⑨有格调、有品味。 ⑩能获命名及商标注册权。 一个好的名字,是一个企业或一种产品能够拥有的一笔永久性的财富。一个企业,只要将其名称、商标登记注册,商家就拥有了对该名的独家使用权。一个好名字能时时唤起人们的美好联想,使其拥有者获得鞭策和鼓励。以我国体操名将李宁的名字命名的李宁牌体育用品系列,寄寓了企业要以李宁的拼搏精神为榜样,改变我国体育用品系列落后的局面,追求世界一流产品的企业精神。李宁牌对于他们来说,与其说是一个商标,不如说是一个企业精神的代称。 一个知名企业或名牌商标是一个企业公认的无形资产。在精心推敲和策划商业名称时候,这里有些原则性建议,可供参考。 1.商标命名有备无患 就像爱车人喜欢有备用胎一样,公司里也有必要常常保持一定量的品牌名。万一有危机或特殊情况出现即可随时替补。在遭到同行挤兑或政府咔嚓之后,立即更换新品牌,将损失减低到最小。如宝洁公司就有多种洗发及洗涤用品问世,如汰渍、海飞丝、飘柔、潘淳等。每一个新的名称都在原有名称的基础上更上一层楼.吸引越来越多的消费者移情别恋,公司的发展也越来越兴旺。 2.商标命名注意与众不同 起名字的目的在于区别。名字雷同或过于相似,就会失去意义,有时甚至会带来麻烦。在我国,不同的产品使用相同的名字,或企业名称中字号相同或类似的情况相当普遍。商标起名集中表现在选用名胜古迹、动物名称上。如以“长城”为商标的产品,至少有长城电脑、长城电扇、长城葡萄酒、长城风雨衣等。再如以“熊猫”为商标的产品,有熊猫收音机、熊猫电视、熊猫儿童服装等。这种重名现象虽然是法律允许的,但在广告宣传上缺乏新鲜感,不容易引起人们的注意。当人们接触到这个商标名称时,搞不清它所代表的到底是什么,当然就会影响到商标形象的确立。采用这种广为选用的名词作商标,在我们国内可能没什么问题,但在国外注册时就有可能会因为与人家撞车而遭到拒绝。有志于跨出国门走向世界的企业家们千万要注意这一点。 4.商标命名要名副其实 名称是事物的专有标志,只有名实相符,才能准确地反映事物的特征,才能让人叫着顺口,听着顺耳,想着顺心。椰汁是果菜汁市场中的新贵,于是成了各商家争相生产的对象。南部有一个生产厂家也生产此类果菜汁,但却为产品命名为“椰汁蜜”。 本想出奇制胜却惹来了商标风波,结果损失惨重。这就是古人所说的“名正言顺”之含义所在。名副其实是命名的重要原则。 5.商标起名要一目了然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40130c6720abb68a98271fe910ef12d2af9a96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