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生态环境保护的经验及其对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启示

时间:2022-04-28 10:23:13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美国生态环境保护的经验及其对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启示

发表时间:2016-01-29 来源: 微信公众号:水信息 作者:

一、美国对生态环境保护认识的历程

第一阶段:20世纪60年代前,美国的环保理念主要是资源保护主义和自然保护主义。它以一些知识分子的理论为先导、依托环境保护组织和民间力量,零星、成文的国家法律法规为保障,走的是一条自下而上的环境保护路线。这一阶段,美国先后出现了具有浪漫主义色彩、超功利性质、功利性质以及生态主义色彩的环境保护意识,虽然并没有解决美国生态环境恶化的现实,但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却从空想到实际。



第二阶段:20世纪60年代至90年代,美国现代生态环保运动已经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不同种族的人开始接受生态环保思想,成为生态环保运动的重要推动者。二战后,美国居民收入增加,开始注意改善生活环境,政府积极推动对生态环境保护教育事业的发展,把关注点集中放在污染和健康问题上。同时,非政府生态环保组织的成立种类多样,关注点也有所不同,生态环保运动表现出多样化和包容性的特点。这一阶段,虽然出现反生态环保运动,但总体上仍是继续发展,基层环保组织队伍壮大,拥有雄厚的群众基础,反映了美国生态环保运动的壮大。

第三阶段:进入21世纪,可持续发展成为美国生态环境保护的主导理念。为了进一步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设,美国推行的政策及措施工具更加灵活和多样化,综合利用政治、法律法规、经济和社会等手段解决生态环境问题。联邦政府还扩大了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范围,如环境教育、环境技术开发和应用、弱势群体的生态环境利益等。近年来,随着全球生态环境危机的不断加深,以奥巴马为首的联邦政府采用“绿色新政”、推动循环经济、大力发展低碳经济等,美国国内生态环境保护又重新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

二、美国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措施及对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启示 (一)以立法形式进行生态环保,严格执法。


美国针对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是从上世纪60年代末才开始逐步完善起来的。此之前,政府颁布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成文法律法规较少。70年代,美国政府颁布了许多单行法律;80年代开始,美国进一步加强了能源、资源和废弃物处置方面的立法;90年代后,美国开始注重清洁能源的使用,鼓励使用新能源,推进新技术开发和利用;进入21世纪,美国开始实行“绿色新政”,颁布《美国复苏与再投资法案》,进一步推动清洁能源的使用,以保护生态环境。 美国法律法规体系的构建及完善,离不开各界的努力和配合。如政府实行“双轨制”的生态执法模式,由中央联邦环保局统一授权,各州设环境质量委员会以及被予以授权的环保执法部门,规定生态执法的信息必须公开、透明,接受各行各界的监督和制约。立法人员依据科学实验,得出精准法律法规数据。在生态环境执法过程中,必须有受过高等教育的执法官员、律师及各方面的技术专家同时参与,以应对执法对象的不真实性,保障执法的权威性。美国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的健全和实施过程,都可以给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宝贵的经验。 (二)实施综合性策略,保护生态环境

美国在科学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道路上走在世界前列,采用税收、收费和政府采购等政策措施来鼓励各行各界保护生态环境。在税收及优惠政策方面,会征收新鲜材料税;在控制二氧化碳排放量时,会征收碳税以及碳结合税;在促进绿色节能时,政府鼓励新建节能住宅、节能设备等,实行减免税收政策。在政府采购政策方面,对于再生材料的产品,各州政府几乎都制定了优先购买的相关政策和法规,给予未按规定购买的行为处以罚金。同时,美国还制定了一些奖励政策,如设立国家级“总统绿色化学挑战奖”旨在奖励那些已经或者将要通过绿色化学显著提高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先驱工作者们。

(三)依靠科技,提高保护生态环境水平

美国政府积极鼓励有关技术创新,开创新领域,扩大技术应用范围。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每年投资近百亿美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有关信贷投资。政府还拨专款用于减少煤电环境污染技术的开发,并设立有关奖项鼓励对降低资源消耗、防治污染有实用价值的新工艺新方法的研究开发,依靠科学技术推动环境和经济的协调发展。 (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

美国很早就开始着手解决生态环境问题,转变经济发展模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循环经济模式以“3R”为操作原则,在美国主要作为化解生态环境危机、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推动废弃物资源的回收利用,发展可再生资源。“绿色新政”中,主要包括应对气候变化、开发新能源、节能减排、提高资源利用率等多个方面。

(五)重视非政府组织力量,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加大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离不开非政府组织和公众的参与,在发达国家已经成为行政手段和经济、技术手段之外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各国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鼓励。美国民间生态环保组织已经成为保护生态环境的一支重要队伍,发挥着政府和企业难以发挥的功能。美国环保教育作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从多方位角度来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三、总结及启示

首先,美国的生态环境保护是一场自下而上的全民运动,民间组织和公众是主力军,有法律法规的保障,对政府的不作为可以提起诉讼,而政府的作用主要是立法、执法以及投资等。而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可以说是一场自上而下的政治运动,人们普遍认为生态文明建设是政府的职责,与自身无关,法律对公众参与环保的要求少,大多是对各级政府提出环保要求。

其次,美国民间环保组织规模大,拥有雄厚的群众基础,资金筹集多,如美国环保协会,目前有近百万注册会员,每年可筹集资金近百亿元。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的企业,政府可以进行严厉处


罚。如美国《综合环境反应、赔偿与责任法》规定,企业对特定场所造成污染的,必须无限追溯其责任。而在我国,民间自发组成的环保组织所占比例不足10%,规模小,资金筹集量少,群众参与民间组织的人数少。加上我国在处理企业污染环境的事件中,大多并没有真正处罚到位,只是以少量的罚款告终,而且没有一套严格的环境污染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最后,美国还特别注重生态环保教育,从小学就开始上环保课,让他们在环保活动中学习,认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我国在这方面与之还有着不小的差距,因此,在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应该充分吸取有益的经验,加强生态文明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综合运用环境、经济政策杠杆机制,加强对公众生态环保教育,提高环保意识。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686f9308f9951e79b89680203d8ce2f0166656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