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2011-0216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试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制定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眉山市东坡区悦兴镇中心小学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_眉山市东坡区悦兴镇中心小学新建幼儿园活动室及校门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眉山市东坡区悦兴镇中心小学新建幼儿园活动室及校门工程项目 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眉东发改投〔2014〕22号 工程内容及规模:新建幼儿园活动室约884。85平方米、门卫室约19.25平方米。 工程所在省市详细地址: 眉山市东坡区悦兴镇中心小学校内 工程承包范围: 设计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全部内容 二、工程主要生产技术(或建筑设计方案)来源 / 三、主要日期 设计开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 1 施工开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工程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 达到现行相关设计规范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玖万捌仟陆佰元整(小写金额: 1498600.00元)。详见合同价格清单分项表。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六、定义与解释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后生效: 签字盖章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眉山市东坡区悦兴镇中心小学 发包人:眉山市东坡区悦兴镇中心小学 承包人: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6ce50daa8ea998fcc22bcd126fff705cd175c5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