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 1、财务人员每月须向领导汇报经费的收支情况。每项收支均要入园内财务帐,并以规定的凭据为准。 2、每项支出单据均要有经手人、验收人、负责人三人签字。每月发票当月结算,一切开支必须符合预算,不得过多的结余或亏损。 3、每月的保育费、管理费、伙食费均要有明确细帐,并定期向家长公布。特殊经费的使用要经主管领导批准。 4、伙食费要专款专用,师生伙食严格分开,每月盈亏不超过2%。伙食帐要有单独的明细帐,每月由会计填写伙食费收支情况表(月结算表)。伙委会每月召开会议一次,对伙食收支情况予以公布。 5、实行民主理财制度。园内成立理财小组,由园长、保健老师、会计、教师代表组成。 6、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严格执行财会制度,不谋私情,对不符合财会制度的要求要予劝阻或坚决抵制。 7、园领导及财会人员工作变更时,均要进行财务审计,即使办理经费和财产的交换手续。连续几年的财务帐册要分类管理好,以便审核。 8、园内留存的大笔现金,不得随意挪用。晚上离开时,留存现金不得超过财务规定的数目,以确保安全。 9、不得故意截留幼儿伙食费,留作他用或充抵其他开支。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749cc7002f69e3143323968011ca300a6c3f61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