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学士学位授予权评审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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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学士学位授予权评审知识问答

一、什么是“学士学位授予权评审”? 答:学位是标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学术水平达到规定标准的学术称号。我国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高等学校授予,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成绩优良,达到规定的学术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

学士学位授予权是一所合格的本科院校的基本权利,也是办本科专业的必备条件。学士学位授予权评审分为“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评审” 和“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审”两个层次。如被评专业通过评审,就表明该专业的本科教学质量达到了相应条件。

学士学位授予权评审是对具体学科专业本科教学质量的全面检验。评审结果直接影响到学校的社会声誉、招生就业形势和今后的发展,也直接影响每一个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切身利益。

二、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授予专业评审的依据是什么? 答:教育部《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审批独立学院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817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三、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授予专业评审的原则是什么?

答:按照“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改 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公正公平地开展独立学院申请增列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专业的审核工作。

四、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授予专业评审的范围是? 答:审核范围包括:我省经教育部批准正式设立的独立学院及其转制学校的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2012年有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专业审核。

五、湖北省独立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权评审工作日程安排有哪些?

答:省教育20122月中旬召开湖北省独立学院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专业审核工作部署会。申报单位2012320日前向省学位委员会递交申请报告和相关材料。省学位办初步确定在4月份分批进行专家评审。

六、我院2012年接受学士学位授权评审的专业有哪些? 答:我院于2012年接受湖北省学士学位授予权审核的专业有23个,分别是物流、电信、编辑、工设、汽服、测控、自动化、成型、城规、机自、车辆、计算机、制药、土木、工程管理、工商、会计、电商、国贸、营销、艺设、广告、英语

七、评审的主要指标体系包括哪些?

答:本次评估是对独立学院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专业进行评估。

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评估内容有:办学思想、师资队伍、教学条件、教学管理、教学质量等5项评估指标,16项二级指标、46项三级指标,三级指标中有16项重要指标。

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的评估内容有:专业建设规划、师资队伍、教学条件、教学过程与管理、教学质量5项评估指标,13项二级指标、34项三级指标,三级指标中有13项重要指标。


八、评估的程序有哪些? 答:评估主要有以下程序:

1、学校申请 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专业的独立学院,经本校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向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提出关于学士学位授予单位、专业审核工作的申请。

2、资格审查 独立学院的办学资格由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政策法规处进行核查;本科专业由高等教育处进行核查。审查通过后,再组织专家评审;审查不通过的,不受理其评审申请。

3、学校自评 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按照本办法及其相应的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形成单位《自评报告》按时向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报送。同时,学校要做好评估档案材料的整理和接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专家组通讯评议以及进校考察等准备工作。

4、材料公示 由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将学校上报的相关材料集中在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专家评审 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采取通讯评议与现场考察相结合、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等方式方法进行。

九、专家评审的方式和内容有哪些?

答:1.网上初审。组织专家采取通讯评议方式对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专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阅。对照指标体系进行评估,并按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专业审核评估标准,对单位及每个专业给予“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的结论。初审结论为“合格”“基本合格”的单位,要进行实地考评,初审结论为“不合格”的单位,不进行实地考评;初审结论为“合格”的专业确定为“通过”,一般不再进行实地考评;初审结论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专业,要进行实地考评。

参加省教育高等教育处本科专业教学合格评估为合格的专业免评(我院有工商和计算机专业),按“通过”对待。但需要填写并上报相关简况表。

2.实地考评。组织专家组到申请学校,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专业进行实地考察。主要是听取申报单位的汇报,实地考察教学、师资、实验、设备、图书和后勤保障等条件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到课堂听课,并分别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提出具体的专业建设建议和意见。考评后,每个专家对新增学士学位单位、专业给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的结论。

3.集中评审。专家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先后对申请学校的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单位进行表决,获2/3票以上(含2/3)为“通过”。评审后专家组向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提交相关材料。

十、评审结果分为几类? 答:评审结论有“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类,对于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评估结论为“合格”的,给予学校学士学位单位授予权;“基本合格”的将给予有限授权,有效期为2年;对于评估结论为“不合格”的,则不给予学校学士学位单位授予权,并责令其整改建设,2年后由学校重新申请评估。没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授予工作将挂靠本校或同类高校具有学位授予权的相近或相同学科门类或专业进行。

十一、学生座谈会一般有哪些内容?

答:1.在校期间你的收获特别是专业学习方面的收获是什么? 2.你对专业定位、专业培养目标等问题的理解与看法; 3.你所学专业有什么优势和特点;


4.你对所学专业教学安排如课程设置、课时分配、学分制实施等方面的理解与看法; 5.与教学相关的一些问题的看法和感受;

1课堂教学的情况:是否利用多媒体教学,学生参与教学的程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等; 2)实验与实践教学:有多少实验课程,其中设计性、综合性实验有多少;实习和实践教学的内容和管理;

3)教材的使用:自编教材的数量和质量,选用教材的类别、数量和质量等; 4)考试与成绩考核方面的情况;

5)毕业论文(设计)方面的情况:如学校的要求、选题、指导及过程管理等; 6)第四课堂及网上教学。

6.你对授课教师的教学态度与教学水平的看法;

7.你对学生管理方面的看法和感受;如一日生活制度等;

8.你对实践教育、三风建设等的看法与感受;如劳动实践教育

9.学校和专业教学条件方面的情况:如各种教室是否满足教学的需要,图书资料、运动场馆等。

十二、经管系基本情况

答:经济与管理系横跨经济学和管理学两大学科门类,专业设置紧贴社会需求,以分类培养为特色。现有7个本科和4个专科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本/专)、市场营销(本/专)会计学(本/专)、电子商务(本)、物流管理(本)财务管理(本)、工商管理(本),经济信息管理(专)。在校学生3500人。现有教职员工100人,其中专职教师80人。专职教师中教授11人、副教授13人、讲师49人,副高以上职称占26.9%。教师中硕士以上学历占98%,博士学历占29%。近几年承担国家级项目2项,省级项目6项。专职专任教师共发表学术论文106篇,其中EI 19篇,核心20余篇。近五年,由经管系教师担任主编和副主编,公开出版的教材有23, 院级品牌专业2个(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

系实验中心现设有八个实验室,满足七个本科专业,四个专科专业的实验、实训、实习的需要。重点提升学生创新能力与专业技能,培养符合市场要求的应用型人才。实验中心面积2000多平方米,规划投入经费500万元,实际软硬件已投入300多万元,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和实训条件。

经济与管理系注重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注意学以致用,将毕业生获取“双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纳入了培养目标,很抓职业资格证书的考试与培训工作,并开展了专升本的套读工作,现开设有会计、国贸、电商、营销4个自考套读班,学生规模近500人。 我系还积极探讨“订单式”培养模式,与淘宝大学、天风证券等多家知名证券公司签订了“订单式”培养协议,这种校企合作的培养方式为学生的进一步深造和就业开辟了广阔的空间,深受学生欢迎。

十三、学校的办学宗旨是什么?办学理念是什么?培养目标是什么?

答:办学宗旨是育人为本,质量至上。办学理念是质量求生存、管理求规范、特色求优势、创新求发展。培养目标是确立以教学和培养人才为中心,以提高教育质量为目标,培养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有健康的心理素质和创新精神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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