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6日是第23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遏制和减少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全县学校及幼儿园安全工作水平,深入开展“平安校园”的创建工作,根据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3月26日—4月2日。 二、活动主题 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管理,提高师生安全防范能力。 三、任务目标 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教育,不留死角死面和遗漏人群,保证每个师生都受到教育,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健全学校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推进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实,确保校园安全隐患得到彻底整改,不发生涉及学生伤亡的安全责任事故。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以“消防知识小手拉大手”为主题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根据《关于开展“3·29”中小学生消防安全教育活动的通知》(x教函〔2020〕x号),重点组织开展好 “六个一”活动。 1、上一节消防安全教育课或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主题班会; 2、参与一次消防知识微信答题有奖活动;观看一次消防警示教育片; 3、开展一次逃生疏散演练, 4、参观一次消防队站或科普教育基地; 5、完成一次家庭消防作业(组织学生写一篇反映参观消防队站或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体会认识的日记或作文,也可以是家庭消防演练活动的记录、家庭逃生疏散计划等)。 6、开展一次消防隐患排查整治。根据《十堰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全市学校春季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十教函〔2020〕37号)要求,切实做好学校春季消防安全工作。按时上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统计表》。 (二)开展防震减灾创建活动。根据《关于创建国家、省、市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的通知》(十震文〔2020〕1号)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好《防震减灾法》、《湖北省防震减灾条例》和《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相关规定开展示范创建工作,强化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普及地震科普知识,提高紧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 (三)启动“平安校园行”系列活动。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做自己的首席安全官——平安校园行”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x基司函〔2020〕x号)要求,正式启动活动,按照全市统一模式制作展板,开展系列宣传教育,为活动的深入推进奠定基础。 (四)开展防溺水教育活动。按照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统一模版发放防溺水告知书(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签订防溺水责任书,广泛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学校要把开展安全教育活动作为“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确保学校和广大师生安全的重要措施切实抓紧抓好。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学校要紧紧围绕主题,开足上好安全教育课。要结合自身实际,通过条幅、板报、广播、校园网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安全措施,落实安全责任,查找安全隐患,认真组织安全教育活动。 (三)齐抓共管,推进工作。各学校主要领导负总责,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要以活动促工作,形成向心合力,促进各项防范措施和安全责任的落实,推动“平安校园”建设工作。 (四)加强检查,认真总结。各学校在安全教育活动期间要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检查,活动期间,县教育局将对各学校安全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各学校要在4月2日前,将活动方案与总结以图片和文字形式报县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科,并将活动材料存入学校安全档案。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84404dfbfd5b9f3f90f76c66137ee06eef94e6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