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科举的三试 科举制,又称科举、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朝(605年)开始实行,直至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前后经历1300年。明清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 1、乡试、举人、解元 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每三年一次,考试的试场称为贡院,考期在秋季八月,凡本省科举生员与监生均可应考。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唐寅乡试第一,故称唐解元。乡试中举叫乙榜,又叫乙科。 2、会试、贡士、会元 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又称礼闱。于乡试的第二年即逢丑、辰、未、戌年举行。全国举人在京师会试,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称春闱。考中的称贡士,俗称出贡,别称明经,第一名称会元。 3、殿试、进士、状元 殿试在会试后当年举行,时间为三月十五。。应试者为贡士。贡士在殿试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只考时务策一道。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进士榜用黄纸书写,故叫黄甲,也称金榜,中进士称金榜题名。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9096f27d0f34693daef5ef7ba0d4a7303766c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