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避免因增值税发票管理不善而给企业和个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现根据国税《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内容,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增值税发票的领用和保管 1、财务部设增值税发票专职操作员,操作员应经过税务机关培训,方可负责增值税发票的购买、保管及开具等有关事项。 2、操作员应按国家有关增值税发票的领购规定,及时到税务机关办理发票的领购和缴销,不得因工作拖延而影响公司的经营。 3、公司应配置保险柜等安全设施,操作员应对增值税发票的保管做到安全保险,未开具的空白增值税发票应及时放入保险柜保存。 4、操作员要保管好增值税发票领购簿、税控金税卡、,税控IC卡、读卡器和发票专用章,维护好增值税发票的开票电脑、打印机等设备。 5、有关当事人在增值税发票的领购、使用、作废、传递、保管、缴销等过程中,应按国家有关发票及增值税发票管理的法律法规执行。 二、增值税发票的开具和使用 1、操作员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的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销售部申请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必须按规定填写《增值税发票申请单》, 并详细填写相关资料,以保证正确开票。 3、《增值税发票申请单》经销售部经理及总经办签字后,公司财务部方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相关人员出差时,可由总经理或董事长签字同意。 4、操作员应根据审批后的《增值税发票申请单》认真开具发票,操作员应将《增值税发票申请单》妥善保管以便查询。 5、原则上发票的开具时间为每月25日之前,26日至月底公司停止开票。 三、增值税发票的传递 . . 1、财务人员应及时将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作账务处理。 2、开具后的增值税发票经申请人仔细核对无误后,在发票移交登记薄上签字确认。 3、申请人应及时将增值税发票转交购买方业务员或其财务部人员,以便及时办理发票挂帐待付手续,同时要取得对方接收发票人员的签收单。 4、对于路程较远的客户,需邮寄增值税发票的,经办人要避开密码区折叠,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中间放置空白纸,以防止无意中的复写,而影响密码区字迹的清晰。 5、邮寄时应准确填写收件人公司名称、地址、电话等信息,并保存好快递的客户联。邮寄时应将发票签收单一并邮寄给客户,待客户收到发票后在签收回执单上签字,并将签收回执单回传给公司,发票申请人应将签收回执单妥善保管至少180天。 6、建议邮寄增值税发票尽量选择安全可靠的快递公司,如邮政快递、顺丰快递。邮寄后要及时跟踪发票的邮寄过程,发现延迟等情况要及时联系处理。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的发票丢失,经办人及邮寄人要承担责任。 7、如不慎丢失增值税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应及时向公司汇报,由财务部按国家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的规定办理手续。 8、已经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等情形的,或发生销售部分退回和销售折让的,按国家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规定办理作废或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手续。 9、若因个人原因导致增值税发票错误、丢失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当事人需按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四、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91c3c6ef021dd36a32d7375a417866fb94ac05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