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咨询服务协议(司服-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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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服务协议



编号:

甲方: 司机名称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乙方: 咨询公司名称 联系地址: 授权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鉴于甲方将通过滴滴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提供网约车运输服务,为更好的适应其所在平台的规则,提供更加符合平台乘客用户需求的服务,以提高甲方在平台上的竞争力,特与乙方达成协议,约定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1. 定义

1.1 法律:指在中国境内由有权机构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国

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等。 1.2 网约车:指网络预约出租汽车。

1.3 网约车服务:指以通过互联网技术为依托的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司

机用户,提供预约非巡游的出租汽车服务。

2. 服务内容

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尽力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免费为甲方提供的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2.1 平台网约车相关业务的支持; 2.2 当地网约车相关法律的咨询; 2.3 平台最新规则政策咨询;

2.4 网约车驾驶员竞争力提升培训; 2.5 因平台网约车产生的紧急事务; 2.6 双方协商同意的其他咨询服务。

3. 服务方式

3.1 甲方可通过电话或现场方式咨询乙方当地网约车相关法律; 3.2 甲方可通过电话或现场方式咨询乙方最新的平台政策,并就在平台中提供网约车产生的疑问和服

务改进方案获得乙方的建议与咨询;

3.3 乙方应当定期向甲方同步平台最新的规则政策,并根据甲方需求制定合理的竞争力提升方案; 3.4 乙方应当定期为甲方开展有助于提升甲方竞争力的培训课程(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平台规则、服

务规范、安全运营等方面的培训);

3.5 乙方应当定期观察评析甲方在平台的竞争力表现,并制定符合甲方客观实际的竞争力提升方案; 3.6 甲方可根据其所在平台的表现,请乙方为其进行具有针对性的测评和竞争力提升服务; 3.7 乙方应指定专人为甲方提供服务的引导和信息的同步;

3.8 甲方如在平台提供网约车服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或造成第三方损失,甲方可委托乙方为其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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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更好的解决方案,并提供相应的服务支持;

3.9 乙方应当协助并指导甲方在平台进行司机信息的注册和补充; 3.10 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的其他有助于提升甲方竞争力的服务内容。



4. 禁止行为

4.1 乙方出现以下行为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本协议自甲方通知乙方解除之日解除:

4.1.1 在滴滴平台之外以任何形式(含以滴滴名义)向甲方索要或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双方协商

一致的除外);

4.1.2 强制甲方进行消费或强迫甲方参加活动; 4.1.3 对甲方进行辱骂、胁迫等行为; 4.1.4 其他严重违反谷雨平台规则的行为。

4.2 甲方出现以下行为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本协议自乙方通知甲方解除之日解除:

4.2.1 甲方在平台提交虚假信息的; 4.2.2 甲方被平台注销司机用户账号的;

4.2.3 甲方在乙方经营场所接受咨询服务,不听从乙方安排,严重扰乱乙方正常经营秩序的; 4.2.4 其他严重违反滴滴平台制度的行为。



5. 服务期限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服务期限为 个月。服务期限届满,本协议自动终止,如甲方续约,需在期限届满前15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续约申请。

6. 转让

协议期间内,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一方不得转让本协议的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

7. 保密条款

7.1 甲方同意因本协议之履行所知悉的乙方客户商业、技术、营运状况等为乙方机密信息,除非得到

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该机密信息泄露或交付予任何第三人。 7.2 甲方授权乙方可从平台获取甲方提供网约车服务的相关个人信息,乙方应对甲方为履行本协议而

提供或披露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且仅在按照本协议提供服务的必要时候使用上述个人信息,不得出于任何其他目的使用该个人信息。乙方应采取合理措施保护甲方个人信息,避免非授权使用、访问、披露、变更或破坏。如果任何已知的违反安全性行为可能导致非授权的使用、访问、披露、变更或破坏个人信息,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及甲方平台。



8.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

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火灾、暴动或任何其它类似的且依据商业惯例被视为不可抗力的事件。

8.2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暂时中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为止。

该方应于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及时、充分地向对方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告知对方该类事件对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应尽最大努力克服该事件,减轻其负面影响,该方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公证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在履行上述义务后,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无需为此而承担违约责任。

8.3 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20日以上的,任何一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提前终止本合同。

9. 协议终止

9.1 在下述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在书面通知另一方后立即终止本协议:

9.1.1 另一方无法支付到期债务,或其全部或部分财产被指定给破产接管人、行政接管人或管理人

(或依照其公司所在地或公司设立地的法律规定的任何类似人员)接管,或正面临任何破产程序;

9.1.2 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并且在一方指出违约后 30 日内未采取任何补救措施(其有能力

采取补救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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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a4579a287868762caaedd3383c4bb4cf7ecb7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