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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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管理制度



1.各病房应根据具体情况保存适量基数的常用药品(口服药、注射药),便于临床应急使用。

2.根据药品种类及性质(如静脉、肌内针剂,内服、外用药物,毒麻药品等分别放置,与专人负责领取和保管。

3.特殊及贵重药品应注明床号、姓名,专柜存放并加锁,班班交接,作好记录。

4.需冷藏的药品(如白蛋白等)应放在冰箱冷藏室内,以免影响药效。

5.高危药品在病房内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10%氯化钾等),必须有醒目标志并单独存放。

6.除抢救车内固定基数的抢救用药外,病房药物必须存放在药物原包装盒内。药品有效期以安瓿上的日期为准,对即将到失效期(1-3个月内)的注射药物,应提前于药房联系进行更换。

7.口服基数药无需要注明有效期,每年应定期更换一次。

8.麻醉药品管理

(1)建立毒麻药使用登记本,注明患者姓名、床号、使用药名、剂量、使用日期、时间、护士签名、如有余药弃去应由执行与核对护士双签名。

(2)设专柜存放,专人管理,严格加锁,并按需保存一定基数,每班严格交接、清,双方签全名。

(3)医生开医嘱及专用处方后,方可给患者使用,使用后应保留空安瓿。


(4)如医生开出的p.r.n医嘱在患者需要时仍由医生开具医嘱、专用处方,使用后保留空安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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