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企业财务目标实现中的冲突与协调(一) 内容摘要:现代财务理论认为企业财务目标不仅要与业主的利益一致,而且还要兼顾与企业有利害关系的各种集团,因而企业在实现其财务目标的过程中很可能会与这些利益集团之间产生矛盾和冲突。本文论述了企业理财目标上的冲突,并提出了协调措施。 关键词:理财目标所有者经营者债权人社会责任冲突协调 现代西方理财理论普遍公认的财务目标是股东财富最大化。但是,企业财务目标不仅要与业主的利益一致,而且还要兼顾与企业有利害关系的各种集团。企业理财目标能否顺利实现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甚至会与这些利益集团之间产生冲突和矛盾。以下就某些方面的冲突及其具体的协调措施加以阐述。 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冲突与协调 股东财富最大化实质上是所有者(股东)的愿望和追求的目标,而与经营者的利益没有直接的联系。经营者作为最大合理效用的追求者,也有其自身的行为目标,那就是获取较高的经济报酬、增加闲暇时间、避免风险以及提高荣誉和社会地位等。由于经营者的目标与所有者(股东)的目标不完全一致,经营者在进行理财活动中就有可能放弃受托责任,为了自身的目标而背离所有者的利益。这种背离主要表现在: 经营者不尽最大努力去实现企业的财务目标,在工作中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以增加闲暇时间、避免风险。由于这样做并不构成法律和行政责任问题,故称为经营者的道德风险。经营者背离股东的愿望,蓄意压低股票价格,然后以自己的名义借款买回,增加自己的报酬并损害所有者(股东)的利益,或在工作中贪图享乐,随意开支,使股东利益受损,这种现象称为经营者的逆向选择。 解决所有者(股东)与经营者之间在财务目标上的极端做法是通过一定的程序将违背所有者(股东)意愿的经营者解聘,但这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理智的做法是采取一定的方法进行协调:一是监督。经营者背离企业财务目标的根本原因在于经营者与所有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经营者对企业财务信息的掌握远远多于所有者(股东)。为了协调这种矛盾,所有者(股东)除要求经营者定期公布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外,还需进行必要的财务监督。由于全面、直接地监督在实际上行不通,所有者(股东)往往聘请独立、公正的注册会计师来实施财务监督职能,以减少经营者违背所有者(股东)愿望的行为。二是激励。即通过将经营者的报酬与其工作业绩挂钩的办法,使经营者分享企业增加的财富,鼓励经营者采取有效的措施实现企业财务目标,并吸收和留住卓有成效的经营者。例如,当企业每股收益或股票价格提高后,给经营者以现金、股票奖励;允许经营者以固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股票,将其自身利益与全体股东利益密切相连等。 监督的方式因受合理成本(审计费用)的限制而不可能事事监督(主要是财务报表审计),而激励方式又受到激励度和激励成本的制约。因此,所有者(股东)往往同时采用两种方式来协调自己与经营者之间的冲突,并经常在监督成本、激励成本和偏离财务目标的损失之间进行权衡,以选择最佳的方式进行最有效的协调。 所有者与债权人的冲突与协调 所有者(股东)财富最大化的目标不一定符合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将资金贷给企业的基本目的是获取利息收入并到期收回本金,而所有者(股东)为实现财富最大化的目标,在实际操作上可能通过经营者做出违背债权人的事情。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ab8e6c268dc5022aaea998fcc22bcd126ff42e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