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法》的主要内容与特点 《职业病防治法》包括总则、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等七个章节。《职业病防治法》是在我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国经济关系、劳动关系发生深刻变化形势下制定的,它从法律规范的角度,维护了劳动者的健康权益,是促进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部非常好的法律。 一、立法的宗旨 本法在第一条开宗明义地提出了本法宗旨是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这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关怀,也是“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二、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防治职业病关健在预防,不少职业病目前尚无有效根治手段,但是可以预防的,因此,控制职业病必须从源头抓起。本法规定的建设项目预评价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三同时”审查制度。这些都是预防为主方针的具体体现,力求在把预防控制措施提前到建设项目的论证、设计、施工阶段、从根本上消除有害因素对劳动者的危害。 三、明确了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中的责任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制度,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这些规定,明确了用人单位在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方面的法定责任。 四、职业卫生标准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有关防治职业病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并公布,这有利于尽快建立和完善职业卫生标准体系,为实施职业病防治法提供技术保障。 五、明确了劳动者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这些权利有: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2、职业性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6、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没有职业病防护设施作业;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关于职业病的诊断、鉴定制度 职业病诊断是一项技术性和政策性都非常强的工作,本法规定职业病的诊断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这些规定,有利于规范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确保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公平、公正地进行。 七、关于职业卫生监督制度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国务院和县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订职业病防治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有有关监督管理工作。这些规定,明确了《职业病防治法》实施需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卫生和有关部门各司其责,协调一致,这是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保证。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ac0f208763231126edb110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