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账村管”精细化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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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账村管”精细化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村民小组财务管理,切实保护组级集体经济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夯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根据报我镇,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目标

围绕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这一原则目标,在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村,通过组账村管实行关口前移,克服组级财务管理混乱无序的问题,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组财务管理水平,促使组级财务有章可循,规范运行。

二、具体举措

(一)规范资金管理。村民组各项收入由村民组长负责收取,所收款项必须三日内缴存组基本账户,不得坐收坐支。村民小组备用金不得超过2000元,单笔开支1000元以上的凭证,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有条件的村可以在原有基础上,统一代理出纳职责并开通网银支付功能。

(二)规范印章管理。村民小组财务专用章由村联组会计保管并对使用情况负责,村民组长印鉴章由村民组长本人负责保管并对使用情况负责,所有不符合规定报销的票据,一律不得盖章支付。

(三)规范票据管理。各村民组必须统一使用《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款收据》,收款收据每组限领一本(25份)






由村联组会计负责保管。各村民组所有支出原则上都应取得税务或财政统一发票。对确实不能取得的,比如:工资、薪金发放,向农户支付青苗补偿款等支出,可使用自制原始凭证或由统一列表报支。自制原始凭证必须使用三资中心统一制定的格式并符合规范,同时原始支出票据还要附详细的清单。

(四)规范审批手续。所有支出票据必须由经办人写明用途并签字,一次性开支在2000元以下的,由组长、两名组管会成员联审联签;2000元及以上至10000(不含10000元)以下的,由全体组管会成员联审联签;10000元(含)及以上的,经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主(代表)讨论,过半数户主(代表)同意后由组长审签,附户主会议签字决议,并须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审签。

(五)规范档案管理。村联组会计必须定期收集组级会计资料、经济合同、土地承包清册等重要资料,分组按年度装订成册,各村民小组相关档案资料,由村联组会计统一保管并对其负责。

(六)规范财务公开。组级经济活动应当向其成员公开,自觉接受成员监督。村民小组财务按半年结报一次并登账,村联组会计于每年的110日前向镇三资中心报送各组的收支报表,并进行财务公开,公开内容应在各组所在(集中)地进行,公开后拍照发给镇三资中心工作人员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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