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美术新课标解读 本次课程标准的修订,总方针与主要内容没有大的变化。比较旧版实验稿,《全日制义务教育美术课程标准(2011版)》(以下简称新课标)方向更明确、文本更精练、内容更具体,表述更理性。修订体现了美术教育专家学者在美术新课程实施若干年后,对课程标准的重新梳理,并在反思的基础上明确了发展方向。 一、明确课程性质,突出学科特点 在新课标中明确指出:“美术课程具有人文性质,以对视觉形象的感知、理解和创造为特征,是学校实行美育的主要途径,是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全体学生必修的艺术课程,在实施素质教育的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其中“以对视觉形象的感知、理解和创造为特征”是本次修订新增的。同时标准中增加美术课程四个特性的表述:“凸显视觉性”、“具有实践性”、“追求人文性”、“强调愉悦性”。美术课程的“视觉性”特征作为首要特征,是首次在课标中明确提出。愉悦性的提法也是本次修订新增的内容。这些不但凸显美术学科的价值,而且有效地包容了美术课程人文性和工具性两方面的特性。 二、搭建清晰的课程目标与内容的递进结构 课程目标上,新课标明确了美术课程的目标框架:总目标、分领域目标的框架结构。课程内容上,按照学生的年龄特点与学习内容结合建立层层递进的关系。以“造型•表现”为例,第一学段强调“尝试”和“体验”;第二学段强调“初步理解”、“激发想象”和“创作愿望”;第三学段强调“使用”、“选择”和“发展构思和创作水平”;第四学段强调“有意图的使用”、“探索不同的方法”和“发展具有个性的表现水平”等。 三、全面梳理了课程内容,明确评价要点 在课程内容中,改原先“学习领域、教学活动建议、评价建议”为“目标、学习活动建议、评价要点”的三个条目。目标更简练清晰,具有层次。对原先教学活动建议中,一些具体的活动形式实行了更加概括描述,工具材料的选择范畴更广,表现方式的限定也更少。对评价要点中应知应会的知识技能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并明确“活动建议”和“评价要点”的各自的描述的侧重点。在知识技能方面,文本中更明确指出“辨别12种以上的颜色。”“使用3种以上的方法,创作表达一定意图的立体作品。”“能说出至少6位重要美术家(中外各3位)及其代表作品。”等等具体的量化要点。 四、突出强调课程开设的基本要求与保障 在新课标中,“课程资源建议”上,在以前对学校的资源配置建议的基础上,更在建议的首条就从学生使用的角度实行了更加明确要求:“在美术学习中,必备的美术学习工具和材料包括绘画工具、材料和泥工工具、材料。1~9年级的学生必备画笔、颜料和美术专用纸张。”这是从课堂的实际出发,进一步强调美术课程开设的基本条件。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c1897949989680203d8ce2f0066f5335a8167a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