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考试组织流程 一、 正常课程考试组织流程 1. 设计试卷。根据教学日历,提前1个月出题。 2. 了解考场安排。教务处网站一般会提前1周发布下周的考试考场安排。一般情况下根据教学日历安排,但遇到考试比较集中的时候,可能和教学日历的安排不一致,因此,务必到教务处网站了解最新信息。 3. 安排监考老师。一般是教研室自己安排,如果考场过多,可申请学院协助。 4. 学院安排学院领导、学生队干部参加巡考。并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巡考报告》。 5. 督导团专家根据考场安排,提前在考试中心领取考场安排表和《**大学考场监考质量评价表》参加考场督导。 6. 考场考试。根据事先生成的考场座位随机安排表,指导学生就座;在没有随机座位表的考场,监考老师要主动安排学生就座。 7. 上交《巡考报告》、《考场情况记录表》和《考场监考质量评价表》。巡考人员、监考老师、督导专家应在考试后尽早上交上述表格。 二、 (毕业)补考组织流程 1. 汇总本学院需补考学生名单。考试日期前1个月,各学院通过教务系统汇总本学院需补考学生名单,交与学生核对。有成绩错误、漏报成绩等问题的,尽快和课程教研室联系,找出原始成绩,汇总报给考试中心进行更正。 2. 公布补考名单。补考前1周,教务处会将补考名单公布在教务处网站,请考生核对,有错误、有遗漏的尽快联系考试中心进行更正。 3. 指定补考用卷。各教研室根据课程涉及到的不同专业的学生指定补考适用试卷,汇报至考试中心。 4. 了解考场安排。教务处网站一般会提前1周发布下周的考试考场安排。 5. 安排监考老师。各学院根据教务处安排的考试时间、课程,安排监考老师。每轮考试有该学院课程的,学院至少派出1名监考老师。其他情况由考试中心协调保证每个考场至少2名老师监考。 6. 学院安排学院领导、学生队干部参加巡考。并在教务处网站下载《巡考报告》。 7. 考场考试。监考老师要主动安排学生就座。 8. 上交《巡考报告》、《考场情况记录表》等表格。巡考人员、监考老师应在考试后尽早上交上述表格。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c212b89316c1eb91a37f111f18583d048640f4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