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的读后感2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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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的读后感2000



这是马克《吐温的代表作,也是美国文学史上一部影响深远的作品。

故事的主人公是在?汤姆《索亚历险记》中就跟大家见面的哈克贝利《费恩。哈克贝利是一个聪慧、善良、勇敢的白人少年,过惯了自由散漫的流浪生活,后来做了寡妇道格拉斯的养子,成天穿挺括的衣服,学习没完没了的清规戒律,实在令他难熬。当他好不容易适应了这种生活,接受教育后,失踪了一年多的酒鬼父亲忽然出现,强迫儿子到一个避远林子小屋与他同住。结束循规蹈矩的生活,到林子里捉鱼打猎,过着自由自在的生活,但是父亲喝醉发起酒疯时又常常打他,实令人无法忍受。哈克为了逃避酒鬼父亲的虐待,逃到杰斐逊岛上,巧遇逃奴吉姆,两人结伴而行,企图从密西西比河上逃往北方的自由州。为了逃避追捕,他们白天躲进岸边的树林,只在夜间出来活动。几经磨难,他们终于漂到一个大河湾,以为到了平安地,上岸一打听,这才知道他们反而越来越深入蓄奴区。途中,吉姆被两个骗子卖掉,最终,哈克在好朋友汤姆的帮忙下救出了被骗子卖掉的吉姆,并得知吉姆的奴隶身份已被解除。最后,哈克贝利打定主意,到印第安人居住的地方去过漂泊不定的自由生活。 哈克是个十分勇敢的男孩。在当时,和一个逃跑的奴隶一起逃亡是需要勇气的,帮忙这个奴隶获得自由那么需要更大的勇气,尽管他知道这不仅违背了法律,还会下地狱的,但是他真的这么勇敢地做了。作为一个成长于白人社会背景下的孩子,哈克不可防止地会受到族主义反动说教和社会风尚的影响。他不知要如何去看待种族主义和奴隶制度,社会的传统观念与他幼小心灵内的正直和蔼良产生剧烈的冲突。其实哈克一直在不断地挣扎,他弄不分明自己的想法是正确的,还是社会所说的有道理。尽管根据当时的法律,吉姆是隶属于华森小姐的黑人奴隶,但从道义上来说,他认为自己应该去帮忙吉姆挣脱奴隶枷锁,获得自由。他的"良心";总在警告着他:"绑架主人的奴隶是不道德的。";当他终于忍受不了内心的挣扎,也实在无法驳斥"良心";的指责,着手给吉姆的主人华森小姐写信时,又忽然想起了往日和吉姆在河上漂流的时光,想起了他们在木筏上相处融洽的生活,想起了吉姆的好心肠,想起了他们之间的友谊,想起吉姆称他为"世界上最好的也是唯一的朋友";。最终他拿起了那封揭发信说道:"好吧,则,下地狱就下地狱吧";,随后就一下子把信扯掉了。

同时,他崇尚自然,他觉得在树林里听这自然的声音,睡得才是最安稳的,他习惯在自然中睡觉,"天气不太冷的时候,我经常溜出去睡在林子里,那样我才睡得轻松些。";喜欢吃泔水桶里的饭,"在泔水桶里就不一样了,所有的东西都混在一起,汤汤水水一搅和,那味道才会更好。";在寡妇收养了他后,虽然他开始接受正常生活的一些方式,但是他接受的很勉强,那种处处讲规矩的生活,对于他而言就是一种受罪,在哈克的眼里"一举一动都要讲规矩,那日子叫人没发过。";等他实在受不了那份罪的时候,他就溜走,换上原先的那件破衣服,又钻回到那个盛糖用的大木桶去住了。"我重新穿上了我原来的破衣烂衫,重新钻进了那只原本装糖的大木桶里,好不自由,好不逍遥自在。";哈克在寡妇的教导下,也能每天都读圣经,虽然他不明白其中的意思,他甚至弄不清为什么要去天堂,只要能和好朋友汤姆在一起就好;也在餐前餐后都祷告,虽然他不相信上帝真的能实现人们的愿望,起码上帝就没有实现他一直想要有杆钓鱼杆的愿望。但是哈克觉得穿着新衣服他象是被绑住手脚一样,在他那个酒鬼父亲把他带走,住到一个岛上以后,他反倒很快的适应了那个地方,喜欢


上了那里的生活。"每天舒服地躺在那儿抽烟、钓鱼、不必读书,不用做功课,就则懒懒地、痛痛快快地过日子。两个多月过去了,我的衣服已经烂得不成样子,我再也不想回去了。总的说来,在林子里过的真是一段美好时光。";哈克在小说开头还说过这样的话:"道格拉斯寡妇,她把我认作她的儿子。她许下了话,要教我学文明、学规矩。可是一天到晚呆在这间屋里,有多难受。你想,寡妇的行为举止,一桩桩、一件件,全都则刻板、则一本正经,这有多丧气。这样,到了我实在受不了的那一天,那我就溜之大吉啦。";从中可以看出道格拉斯寡妇关照他的方式是他所不习惯的,尽管她能给予他一种所谓的体面的生活,但却不是哈克所追求与热衷的,他的内心始终向往着自由与无拘无束的高兴。

这本书不仅能了解美国的历史,同时也让我们找回丧失已久的童真,不愧为美国乃至全世界近百年来最受欢送的之一,希望大家有时间能细细品读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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