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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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为更好地开展控烟工作,推进无烟学校建设,创造良好的无烟环境,培养教职工健康的行为与习惯,保障广大教职工身心健康,特制定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1、认真学习和贯彻关于禁烟的规定,在校内做好禁烟的宣传工作。校园内所有公共场所都禁止吸烟,并设有醒目的禁烟标志。 2、充分利用学校网站、宣传栏、黑板报等各种宣传工具 宣传吸烟的危害。

3、教职工严禁在校园内吸烟。校门以内任何场所均为无烟区,不放置烟具,不相互敬烟。抽查中如发现教职工违反上述规定的扣50/次。

4、任何教职工不得在校园内的任何场所吸烟。抽查中如发现教职工违反上述规定,即工作场所内有烟头、烟灰的扣50/次。 5、校园内各办公室或各部门工作区实行控烟包干负责,责任范围内发生吸烟现象,负责人承担监管失职之责。

6、各办公室或各部门工作区对其教职工有教育监督责任,若教职工在本办公室或部门工作区控烟包干负责范围内违反控烟规定被罚款,其办公室或部门负连带责任,一并扣发办公室或部门奖金。 7、将办公室或部门工作区内的教职工控烟工作与当年评文明办公室或文明部门挂钩,发现一人次违反控烟现象即取消评比资格。 8、各办公室或部门实施控烟目标责任制,若抽查发现控烟包干负责


范围内有吸烟者或有烟头等违反控烟规定的现象而查不到当事人的,每发现一处扣发该办公室或该部门当月奖金人均50元,每月累计。 9、对无视学校禁烟制度,造成重大影响的办公室和部门或个人,将按学校规定进一步追究责任。

10、学校设立“优秀无烟办公室或优秀无烟部门奖”,在创建“无烟学校”活动中,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办公室或部门,年终奖励100元。

11、鼓励戒烟,对戒烟成功的教职工给予表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cc443e1b5360b4c2e3f5727a5e9856a571226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