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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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扶贫办(移民局) 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一、考核

全面禁烟是我办(局)创建文明单位的一项重要举措,全体职工自觉遵守控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控烟领导小组负责全局的控烟工作,每周不定期组织检查,重点检查各科室控烟制度的执行和控烟工作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科室反馈并要及时整改。 二、奖励

设立“优秀控烟科室"奖。在各级检查中未发生违反控烟相关规定,达到无烟标准的科室,年度奖励200元。 三、处罚

1.全体职工不得在工作场所内吸烟,违反者若被督查或举报属实,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给予通报批评并开始并处罚金(起始额度为50元,以后每增加一次,罚金额度为前一次额度的2倍);每年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违反控烟规定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2.各科室对其职工有教育监督责任。若职工在本科室内违反控烟规定并处罚金,科室有对其责令教育的责任. 3。各科室实施控烟目标责任制,若检查发现科室内有吸烟者或有烟头等违反控烟规定的现象,每发现一处罚款30元,每月累计.


并处罚金由控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每月检查结果汇总,报审批后,由综合科办公室执行,同时将检查结果公布公示栏。

四、检查

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无视我办(局)禁烟制度,造成重大影响的科室或个人,将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凡与本制度相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七、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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