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履行兵役义务承诺书 本人姓名: , 男(女), 年 月 日出生, 文化,系 县(市、区) 镇(街道) 村(居)人。 本人志愿报名参军,并郑重承诺:认真履行兵役义务,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努力学习、刻苦训练,严守纪律、服从管理,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艰苦奋斗、厉行节约,遵守规定、保守秘密。如因思想原因拒绝或逃避服兵役,接受以下处罚:(一)一次性罚款3万元;(二)5年内不得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三)3年内公安机关不得办理出国(境)手续;(四)3年内教育部门不得办理入学升学或转学手续;(五)3年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六)3年内金融社保部门禁止提供各种贷款业务;(七)纳入《信用天长建设专网》黑名单和公安机关违法人员黑名单。 市征兵办领导签字盖章: 镇政府主管领导签字盖章: 承诺人及家长签字: 二○一六年 月 日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市征兵办、基层武装部及承诺人家长各一份。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cf3d047bf1e650e52ea551810a6f524ccbfcba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