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 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四品一械”监管和市场价格监督检查等方 (二) 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 无照生产和经营行为。 承担辖区相关市场主体的登记依法组织查处取缔无证、 (三) 承担辖区产品(商品)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产品(商品)市场违法 经营行为。查处辖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商品)违法行为。 (四) 承担辖区广告活动监督管理工作,查处广告违法行为。 (五) 承担辖区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监督管理工作,查处传销和违法 直销行为,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 (六) 查处辖区不正当竞争行为。 (七) 承担辖区“四品一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四品一械”质量安全监督 抽查及后处理;受理、核准、发放药品零售经营、食品流通(不含外商投资企业)、餐饮服 务许可证,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经营行为,配合发展食品生产许可工作;承担“四品一械”专 项整治、案件查处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 (八) 承担辖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质量振兴纲要;承担产品(商品)质 量监督抽查及后处理; 承担生产领域危险化学品包装物、 展工业产品生产行政许可现场审查和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容器及日化质量日常监管; 配合开 (九) 承担辖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获证企业及强制性、自愿性认证产品监督管理工 作;负责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监管; 为。 负责有机认证产品、无公害产品监管。查处认证违法行 (十)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价格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调查处理 辖区价格投诉举报及相关的价格、 展价格专项检查工作。 收费违法行为,承担辖区行业明码标价规范工作, 配合开 (十一)承担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处理消费者投 诉举报,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十二)承担辖区拍卖、经纪活动和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工作,查处拍卖、合同违法 行为。 (十三)承担辖区计量监管工作,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和检定人员;监管加油(气) 站等市场计量行为,查处计量违法行为。 (十四)承担辖区标准化管理工作。办理企业标准备案和执行标准登记,承担标准码、条码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配合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十六)配合开展市场经营主体诚信建设,惩戒失信行为。 (十七)承担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实施监督和代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eca28d47dd5360cba1aa8114431b90d6d8589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