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注销的流程及所需材料 第一:公司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注销: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第二:注销程序: 三、税务注销 一、清算的步骤: (一)成立清算组。 (二)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1、接管公司财产; 2、了结公司未了业务; 4、分配剩馀财产; (四)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 1、清算费用; 3、应缴纳的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五)分配剩馀财产。 六、终结清算工作。 二、办理税务、工商注销 (一)具体步骤如下: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 (4)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然后吊销营业执照。 (二)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银行出具的帐户注销证明;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因此,被吊销的营业执照必须转为注销,才能没有后顾之忧。 吊销转注销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工商局公司清算组备案(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 第三步:地税注销(无特殊事项,受理申请后30个工作日) 第四步:国税注销(无特殊事项,受理申请后30个工作日)注:企业所得税在地税的应先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 第五步:工商局注销登记(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 第六步:组织机构代码注销登记(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 1、申请人向税务局申请{不反对撤销注册通知书},同时缴纳相关费用。要获得这个通知书,该公司必须清缴所有欠税及商业登记费。 2、税务局长签发{不反对撤销注册通知书}。 3、在获得由税务局长签发的{不反对撤销注册通知书}之后,公司必须向公司注册处提交申请撤销注册文件及相关费用。 4、香港公司注册处登宪报,(如没有收到书面反对)公司正式撤消注册。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ecccfa3ff4733687e21af45b307e87100f6f8e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