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义务教育是从哪一年开始实行的? 是从1986年开始实行的。 1986年4月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这是我国首次把免费的义务的教育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也就是说适龄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9年的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法的制定标志着我国基础教育发展到一个新阶段。虽只有18条,但“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从此成为法定义务。 义务教育是根据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其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的制度。 中国义务教育制度的拟议和提出,起源于20世纪之初。在清朝末期,当我国处于废科举、兴学堂、建立新学制时期,欧美各国以及亚洲的日本大都普遍实行了义务教育。清政府某些官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便在20世纪初草拟清廷有关文件时使用了"义务教育"、"强迫教育"这样的词语。 国家普及的义务教育是指初等义务教育,初等教育即小学教育,基础教育或称,是使受教育者打下文化知识基础和作好初步生活准备的教育。通常指一个国家学制中的第一个阶段的教育,对象一般为6~12岁儿童。 这种教育对提高国家民族文化水平极为重要,因此各国在其经济文化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都把它定为实施义务教育或普及教育的目标。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f29dfdcbf1e650e52ea551810a6f524ccbfcb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