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特殊监管区域内管理,保证保税仓库内监控信息系统的正常有序的运行,确保存储在保税仓库内入境保税货物的安全;根据《海关保税仓库》有关管理规定,特制订相关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保税仓库,仓库所有人员,保安岗位职责 (三)值班监看制度 1.库内监控系统由监控室负责监控,由仓储管理负责监督检查监控室的工作。 2.保安人员负责做好库区监控范围内的工作,并做好当班的资料记录,发现异常状况必须及时向上级汇报。 3.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 4.监控用的计算机不得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情。 5.认真学习监控的操作流程,维护和保养好监控设施;保持图像信息画面清晰,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6.负责监控室的卫生清洁,保持室内干燥,设备、布线排列整齐。 7.严禁非监控人员进入监控室。 8.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代班、调班。当班时不得擅自脱岗,严禁看报刊杂志、听收音机、 打私人电话等与其工作无关的事情。 9.保安每天下午17点之前在《监控管理记录表》上记录并向仓库办公室汇报当天的监控情 况。 (四)图像信息保存、使用登记制度 1.库内监控系统图像实行自动保存,库房图像保存时间不少于90天。 2.外来单位人员需要查看监控图像需经仓库经理批准,填写监控信息图像查看记录表,对图像信息的录制人员、调取时间、调取用途等事项需在《调用录像登记表》中登记。 3.任何人不得擅自删除、修改监控系统的运行程序和记录。 4.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的用途和摄像设备的位置。 5.任何人不得干扰、妨碍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五) 安全保密制度 1.仓库管理使用计算机要及时主动设置密码。 2.严禁将计算机密码告知无关人员。 3.未经相关领导批准,任何人员不得将公司的数据、软件及资料复制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4.未经公司许可,公司以外任何人员不得使用操作监控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备。 5.任何人不得擅自复制、查询或者向公安机关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 6.对涉及公司秘密、商业秘密和员工个人隐私的图像信息予以保密。 (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库内突发停电或监控系统故障,监控系统不能正常工作,监控人员应立即汇报上级领导,并锁死任何进出口通道,禁止一切非外来人员进出仓库;仓库组织人员修理,排除故障,并安排员工加强库内安全巡查。 2.监控值班人员发现报警应立即上报仓库主管,并安排班组人员去报警现场检查情况,弄清报警原因。现场检查人员将现场情况报告监控值班人员,监控值班人员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如火灾立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f5b22e130126edb6f1aff00bed5b9f3f80f72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