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词在中国文学史上的地位 宋词是中国宋代的长短句歌词。宋代是长短句歌词的繁荣时代。在文学史上,词以宋称,表达了宋词作为一代文学的重要地位。 在词史上,宋词占有无与伦比的巅峰地位。 宋词流派众多,名家辈出,自成一家的词人就有几十位,如柳永、张先、苏轼、晏几道、秦观、贺铸、周邦彦、李清照、朱敦儒、张元干、张孝祥、辛弃疾、刘过、姜夔、吴文英、王沂孙、蒋捷、张炎等人,都取得了独特的艺术成就。 “以雅相尚”,是宋代词人创作中的共同审美追求。在理论上明确揭示“雅”的创作标准,是从南宋作家开始。王灼《碧鸡漫志》卷一说:“或问雅郑所分,曰:中正则雅,多哇则郑。”张炎《词源》卷下说:“词欲雅而正,志之所之。一为情所役,则失其雅正之音。”宋末元初的陆辅之作《词旨》,明确归纳出“以雅相尚”的创作标准,说:“雅正为尚,仍诗之支流。不雅正,缺乏言词。”并说:“凡观词须先识古今体制雅俗。”可见,到了南宋以后,“以雅相尚”已经成为词人特有的一种审美心态,表现为一种特有的创作倾向。这种审美观点绵延于以后的整个词作流变过程之中,直至清代,词论家还反复强调。刘熙载《艺概》卷四说:“词尚风流雅正。”陈廷焯《白雨斋词话》卷七说:“入门之始,先辨雅俗。”王国维《人间词话》说:“词之雅郑,在神不在貌。”而“以雅相尚”的创作演变以及观点的形成,则大致完成于唐末五代北宋之整个过程之中。 宋词创作中“以雅相尚”审美观点的形成及演化,有着其特定的历史和社会背景,及特定的审美渊源。 从文学创作和审美传统来看,“以雅相尚”、“去俗复雅”是汉民族一种特定的审美意识表现。“风雅”、“骚雅”、“雅正”,其实一也。其渊源能够推溯到《诗经》之“风”与“雅”,以及“楚辞”之《离骚》。“风”与“雅”原来仅仅一种音乐划分标准,“风”大致为先秦诸侯国的土风歌谣,“雅”大致为周王朝京畿地区的音乐。儒家学派的创始者孔子,以前对《诗经》做过一番整理,说:“吾自卫返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论语·子罕》)孔子的审美立场是屏斥“国风”中淫俗的“郑声”,将《诗经》中风雅篇什解释为:“《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佾》)孔子是以“中庸”作为审美尺度,要求文学创作对声色之美的追求与社会伦理道德的规范互相吻合。所以,孔子又归纳说:“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儒家的“雅正”审美观点,就是从孔子的思想发展而来。主张文学创作应该具有“兴、观、群、怨”的社会效用,同时在表现上又必须含而不露、委婉得体。《礼记·经解》将这种创作审美追求归结为“温柔敦厚”的“诗教”。孔颖达《礼记正义》疏云:“温,谓颜色温润;柔,谓性情和柔。诗依违讽谏,不指切事情,故曰温柔敦厚。”所以,合乎儒家“雅正”审美理想之文学创作标准,便具有两方面的内涵:其一,是作品的内容必须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用,表现一定的社会伦理道德,所谓“尽善”;其二,文学表现时须含蓄委婉、中和得体,所谓“尽美”。这种“尚雅”精神,积淀成儒家传统的审美意识,在古代文学创作中占据主导地位,逐渐发展成为一种普泛的民族审美需求。 比之不同朝代的其它文体,歌词创作中“复雅”之呼声更为迫切、更为强烈,贯彻得亦最为彻底,以至形成“雅词”这样一个特殊概念。其间必定有歌词创作特定的社会和历史背景。对此,能够做两个方面的考察。? 其一,“曲于词”源自民间,俚俗粗鄙乃是其天然倾向。因为敦煌石窟中大量的“曲子词”被重新发现,词源于民间俗文学的观点已得到广泛承认。隋唐之际发生、形成的曲子词,原是配合一种全新的音乐--“燕乐”歌唱的。“燕”通“宴”,燕乐即酒宴间流行的助兴音乐,演奏和歌唱者皆为文化素质不高的下层乐工、歌妓。且燕乐曲调之来源,主要途径有二:一是来自边地或外域的少数民族。唐时西域音乐大量流入,被称为“胡部”,其中局部乐曲后被改为汉名,如天宝十三年(754)改太常曲中54个胡名乐为汉名。《羯鼓录》载131曲,其中十之六七是外来曲。后被用作词调的,很多据调名就能够断定其为外来乐,如《望月婆罗门》原是印度乐曲,《苏幕遮》本是龟兹乐曲,《赞浦子》又是吐蕃乐曲等等。《胡捣练》、《胡渭州》等调,则明白冠以“胡”字。局部曲调来自南疆,如《菩萨蛮》、《八拍蛮》等等。局部曲调直接以边地为名,说明其曲调来自边地。《新唐书·五行志》说:“天宝后各曲,多以边地为名,如《伊州》、《甘州》、《凉州》等。”洪迈《容斋随笔》卷十四也说:“今乐府所传大曲,皆出于唐,而以州名者五:伊、凉、熙、石、渭也。”伊州为今新疆哈密地区,甘州为今甘肃张掖,凉州为今甘肃武威,熙州为今甘肃临洮,石州为今山西离石,渭州为今甘肃陇西,这些都是唐代的西北边州。燕乐构成的主体局部,就是这些外来音乐。二是来自民间的土风歌谣。唐代曲子很多原来是民歌,任二北先生的《教坊记笺订》对教坊曲中那些来自民间的曲子,逐一做过考察。如《竹枝》原是川湘民歌,唐刘禹锡《竹枝词序》说:“余来建平(今四川巫山),里中儿联歌《竹枝》,吹短笛击鼓以赴节。歌者扬袂睢舞,以曲多为贤。聆其音,中黄钟之羽,卒章激讦如吴声。”又如《麦秀两歧》,《太平广记》卷二百五十七引《王氏见闻录》言五代朱梁时,“长吹《麦秀两歧》于殿前,施芟麦之具,引数十辈贫儿褴褛衣裳,携男抱女,挈筐笼而拾麦,仍和声唱,其词凄楚,及其贫苦之意。”宋代民间曲子之创作仍然十分旺盛,《宋史·乐志》言北宋时“民间作新声者甚众”,如《孤雁儿》、《韵令》等等。 燕乐曲调的两种主要来源,奠定了燕乐及其配合其演唱歌辞的俚俗浅易的文学特征。歌词在演唱、流传过程中,以及发挥其娱乐性功能时,皆更加稳固了这个文学创作特征。歌词所具有的先天性的俚俗特征,与正统的以雅正为依归的审美传统大相径庭。广大歌词作家所接受的传统教育,历史和社会潜移默化之赋予他们的审美观点,皆在他们欣赏、创作歌词时,发挥自觉或不自觉的作用。努力摆脱俚俗粗鄙、复归于风雅之正途,便成了词人们急迫而不懈的追求。 其二,宋词以描写艳情为主。张炎说:“簸弄风月,陶写性情,词婉于诗。盖声出于莺吭燕舌间,稍近乎情可也。”(《词源》卷下)就是对这方面特征的一个总结。宋词是中国文学发展史上第一个抒写艳思恋情的专门文体,“诗言志词言情”、“词为艳科”都是宋词这种创作主流倾向的归纳。宋词的题材集中在伤春悲秋、离愁别绪、风花雪月、男欢女爱等方面,与“艳情”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被后人推尊为“豪放词”开山祖的苏轼,其绝绝大局部词仍属“艳科”范围。即使是“艳情”之外的题材,也要受到主流倾向的渗透,或多或少地沾带着“艳”的情味 宋词创作的主流倾向,正属于被孔子屏弃的淫靡的“郑卫”之声一流,与风雅篇什背道而驰。它只有表层次上的享乐生活追求,决没有深层的意蕴供回味。所以,宋词人们一面沉湎于声色的快乐享受,另一面又自我掩饰,自我辩解,“自扫其迹”。后人“为尊者讳耻,为贤者讳过”,也为其曲意解释。贪图享受,人所难免,兴发情动,形诸歌咏。事后又觉得不合雅趣,有失颜面。这种矛盾普遍存有于歌词的创作之中。如能将艳情的表述含蓄化、朦胧化,似有兴寄,让接受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f88d17cbd1e650e52ea551810a6f524ccbfcb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