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康复器材器具使用保管协议 康复器材器具使用保管协议 重庆市残疾人康复室康复器材器具使用保管协议书 甲方:开区(县)残疾人联合会(下称甲方) 乙方:开县金峰镇卫生院医疗机构(下称乙方) 为加强20xx年市委市政府民生十条130个残疾人康复示范社区残疾人康复器材器具的管理,充分发挥康复器材器具的作用,真正为广大残疾人进行康复服务,甲方与乙方就配发医疗机构的残疾人康复器材器具管理和使用等方面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内容如下: 一、甲方下拨价值1 .5万元左右的残疾人康复器材器具给乙方,对配发给乙方的残疾人康复器材器具有履行使用管理和督查的职能,加强社区康复工作的指导、监督。 二、甲方负责康复器材器具的建档立卡,定期检查康复器材器具的完好情况(每年不少于2次),掌握辖区残疾人的康复动态,残疾人康复训练成果进行评估和考核,定期向上级残联报告社区残疾人的康复信息。 三、乙方负责社区全科医生的选派,指导其开展工作,并对其工作业绩进行评价和考核。四、乙方对配发的残疾人康复器材履行 保管、使用和日常维护保养的职能,并指定专人对康复器材器具进行 保管,明确保管人的工作职责,保证设备的竞好和正常使用。 五、乙方设置康复器材器具的场地在30平方米以上,具备无障碍设施,场地地面要做防滑处理,配备祥光通风、调温设备。 六、乙方在康复室显著位置悬挂重庆市残联统一制作的残疾人 康复工作师范社区的牌匾,在康复室内张贴康复器材器具使用规定、使用说明、康复员职责。 七、乙方应成立残疾人康复领导小组,配备1名以上社区康复员,制定残疾人康复训练计划,指导残疾人进行康复训练,负责建立残疾人康复训练档案,定期向甲方反馈社区康复器材器具使用情况和残疾人的康复训练情况。 八、残疾人康复训练器材器具要在社区康复医生指导下进行并对残疾人采用药物和器材相结合的综合康复治疗,以增强器材器具康复悬链的效果。 九、康复器材器具使用的主要对象为残疾人群体,必须对持证残疾人免费开放使用,不得巧立名目收取其他费用;有条件的社区康复器材器具可对外开放,康复室可制定合理的收费价格,对残疾人以外的人员收取一定的费用,以补贴人员、场地、水电、清洁卫生等开支和器材器具的基本维护保养费用。 十、乙方有义务负责康复训练器材器具的保管和日常维护保养,如出现康复器材器具丢失或被盗,乙方要负责及时补齐或照价赔偿;如出现认为损坏,由损坏人照价赔偿或器材器具保管人赔偿;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派厂家进行维修。 十一、乙方要对场地安全和残疾人的安全负责,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增添必要的安全防范设施,避免残疾人在康复悬链在出现意外,消除场地可能引起的火灾等隐患。 十二、乙方必须做好场地和器材器具的清洁卫生,保证残疾人的使用,场地内注意通风和温度调节,避免通风不畅或温差较大给残疾人带俩的不便和伤害。 十三、乙方必须参照上述条款合理使用康复器材器具、对器材器具搁置不用或违反规定使用的社区,甲方有权收回安装的器材器具。 十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交重庆市残联存档备份。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后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可由上级部门协调解决。 甲方: 开 区(县)残疾人联合会(签章) 乙方: 开县金峰镇卫生院 医疗机构(签章)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009343a1b2e453610661ed9ad51f01dc28157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