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印章保管使用管理规定 一、各种印章保管使用规定 1、公章保管使用规定: (1)公章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不准以任何理由交给他人保管。如有特殊原因应请示总经理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转交手续。 (2)公司有关业务需带公章外出办事的,印章保管人员要一同前往,并严格按照领导要求进行盖章,按登记程序进行登记。 (3)公司各部门因业务需要而使用公章时,必须到公章保管人员处办理登记手续,由所涉及到的部门经理和总经理签字后方可使用。 (4)公章保管人员要严格审查所需盖章的事项、内容及领导签字是否齐全,前后内容是否一致,以确保不出现差错。 (5)在使用公章时,没有总经理签字一律不准擅自使用。 (6)凡是公章盖章的业务无论哪一类,印章管理人员都要留一份原件或复印件(特殊情况)进行存档,以便日后出现问题时,有据可查。 (7)由于公章管理人员工作失职或责任心不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当事人承担,公司不予承担任何责任,情节严重者要追究当事人的经济法律责任。 (8)工程部技术专用章使用在普通技术资料时,分管工程师签字盖章,对外行文及经济签证、图纸会审须经部门经理签字认可后,方可盖章。 2、合同章保管使用规定: (1)合同章由专人负责保管,非经同意不得转借他人,如有遗失应立即汇报。 (2)公司业务涉及到经济往来、承诺、相关协议需加盖合同章的,相关部门必须以“合同申请单”形式提交给合同评审委员会进行审议,评审结果需由评审委员会全体委员签字,最后报经总经理签字方可盖章。 1 (3)印章使用人员在加盖合同章前,应当将合同交由公司法律顾问进行审核,无误后再提交合同评审委员会。 (4)公司的法律顾问必须对合同内容及形式进行把关,以确保公司所签订的合同日后不会出现问题。 (5)印章使用人员在加盖合同章前,必须认真检查合同手续是否齐全,审核无误后方可盖章。 (6)印章使用人员务必认真审核合同的各项条款,在签订合同时所有需要填写的款项,不得空白,如发现合同有问题应立即咨询公司的法律顾问和向总经理汇报。 (7)签订合同加盖合同章时,原则上只有在对方盖章之后,我方才能盖章,严禁使用人员加盖空白章。 (8)加盖合同章后,印章保管人员必须保留一份原件进行存档,以免日后发生合同纠纷时,公司有据可依。 (9)未经合同评审委员会及总经理审查同意的情况下,合同章保管及使用人员在加盖合同章时,由于工作失职或责任心不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公司不予承担任何责任,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3、财务章保管使用规定: (1)公司财务章由财务人员负责保管,不准以任何理由交他人保管。如有特殊情况要请示总经理之后再按程序办理转交手续。 (2)公司财务章如有遗失应立即向部门经理及总经理汇报以采取措施补救。 (3)财务管理人员在使用财务章前,必须认真审核相关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有领导签字,一切无误后方可盖章。 (4)公司财务章的使用务必谨慎,金额较大业务项目必须经总经理、部门经理签字许可后方可使用。 (5)财务管理人员要严格审查需盖章的内容、事项及领导签字是否齐全,前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ab80d11b80d4a7302768e9951e79b896902686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