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加大淮安市就业困难群体帮扶的几点思考 对加大淮安市就业困难群体帮扶的几点思考 摘 要:就业困难群体帮扶一直是各级政府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文章从淮安市就业困难人员结构入手,提出了实施积极就业政策、扶持劳动者就业创业的意见。 关键词:就业困难 帮扶 思考 就业事关民生,是社会稳定之基,是富民发展之源。就淮安来说,当前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的关键时期,就业的总量矛盾和结构矛盾并存,“就业难”和“招工难”现象相互交织,每年有数以万计的农村劳动力、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登记失业人员等进入人力市场,导致劳动者一次性求职的成功率普遍不高,一些人员不可避免地成为“就业困难群体”,如何加强对这部分人的就业指导与援助,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者的重要研究课题。 一、淮安市就业困难群体基本情况 目前,淮安市就业困难人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类群体: 1、下岗失业人员。近年来,随着全市住房、教育、医疗等社会改革力度加大,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改制重组等原因,下岗人员增多,在居民收入水平整体提高的同时,收入差距扩大的问题日益突出。就年龄结构来看,淮安下岗失业人员整体年纪偏大(平均年龄40周岁以上),文化程度不高,有相当一部分“4050”人员,特别是丝绸、印染、化工、食品等原国有企业分流下来的人员,普遍缺乏一技之长,有部分同志主观上不愿意从事脏活累活,客观上又不具备从事体面工作的知识和能力,再就业的难度很大。 2、高校毕业人员。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年年扩张,毕业生就业问题越发凸显。目前,淮安拥有淮阴师范学院、淮阴工学院、财经学院、信息学院、食品学院等10余所大中专院校,本地户籍毕业生规模近万人。莘莘学子在经历十余年寒窗苦读之后,普遍对就业期望值较高。2010年,根据市人社部门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愿望调查数据统计,有约50%的学生表示要参加公务员、村干部考试,有约90%的学生表示希望进入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2011年,全市公务员招考比率接近28∶1,部分事业单位的招考比率甚至超过30∶1。“高不成、低不就”是制约高校学子就业的最大瓶颈。 3、农业农村人员。“三农”问题是中国的基本国情之一,作为人口大市,农业人口在淮安人口比重中占据绝大多数。市委、市政府“十二五”规划中提出:要在“十二五”末,使全市城镇人口达到55%。目前,一些被征地农民、返乡农民、新成长劳动力成为就业困难人员。尽管近几年淮安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富士康、敏实、金丰等一批大中型企业相继落户经济开发区,吸纳了很多当地劳动者就业,但是劳动密集型企业普遍待遇不高,社会保险标准较低,职工归属感不强,人员流动性很大,“就业快辞职也快”的现象在这类企业十分明显。 二、对扶持就业困难群体的几点建议 就业困难群体是指在求职和就业中容易或已经遭遇挫折和困难的人群,基本问题表现在具有经济上的低收入性、生活质量上的低层次性和心理上的高敏感性,同时,就业困难群体问题的存在且日趋严峻,也必然影响社会公正、社会稳定和社会经济发展。结合淮安实际,要有效解决困难群体就业问题,必须做到培训与服务相结合、宣传与引导相结合、扶持与保障相结合。 一是出台政策,形成工作体系。缺乏一技之长是制约劳动者无法适应岗位需求的根本原因,为此,要加大培训力度,形成政府部门牵头、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培训工作体系。要争取以各级政府名义出台文件,将就业困难群体培训和就业列入政府目标考核,明确将城镇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低保”家庭人员、残疾人员、被征地农民、返乡农村劳动者等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就业创业培训补贴范围,制定培训工种的补贴标准,并将就业困难人员全部纳入鼓励自主创业的扶持对象,免费参加就业创业意识培训、创业能力培训,提高就业困难人员参加培训的积极性。 二是筹措资金,规范培训行为。针对就业困难群体尤其是弱势群体可实施全过程免费培训,采取省专项资金补贴一部分、本市就业补助资金列支一部分的办法,多渠道筹措培训经费,部分特困人员培训费用可实行全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其中可安排部分资金专门用于就业培训经费。财政部门可下发文件,要求各县(区)根据市下达的培训计划,统筹安排使用财政补助资金,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职业培训补贴。省拨资金不足的县(区)要合理安排使用扩大失业保险支出范围试点的资金、用于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补贴所需的资金,切实保障培训资金需要。 三是宣传发动,组织培训落实。要发挥基层平台的作用,每年召开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工作会议,专题部署就业困难群体培训组织工作。要建立就业培训信息发布制度,为就业困难群体培训提供最快最新的信息;可利用“12580求职通”移动通信平台,依托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各级就业培训业务主管部门,建立全省就业培训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实现全市范围内城乡劳动者就业培训信息和享受培训扶持政策等信息的动态发布,为劳动者自主选择培训项目和培训机构、享受相关就业创业培训扶持政策提供信息服务,为就业(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发布招生培训信息提供服务,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资源储备信息。 四是因地制宜,转变培训模式。要放大就业困难人员培训效应,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的目标,技能培训实施“1+1”复合培训,学员在掌握技能的基础上,再对其开展创业培训,为实现由打工者向创业者转变打牢基础,为学员培训后就业、自谋职业提供多种空间。要深化职业培训模式改革,大力推行与就业紧密联系的培训模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面实行校企合作,改革培训课程,创新培训方法,引导职业院校、企业和职业培训机构大力开展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定岗培训。面向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城乡劳动者的初级技能培训和岗前培训,应根据就业市场需求和企业岗位实际要求,开展订单式培训或定岗培训。 五是做实保障,深化助保工程。要继续实施万人助保工程,对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内的因下岗失业等原因无能力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员通过助保贷款的形式帮助他们缴纳养老保险费。以下情况之一者,还可以实施全额贴息:夫妻双方均下岗失业人员、单亲家庭下岗失业人员、特困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因工致残生活困难人员、无子女生活困难人员。要切实帮助就业困难群体、特困群体及时续缴养老保险,保证他们到达退休年龄能按时享受退休待遇。 六是拓展渠道,实施创业工程。创业是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者通过自主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不仅可以解决自身的就业问题,而且可以解决其他人的就业问题。如果1人创业可以带动3人的就业,那么100人、1000人乃至更多人创业所带来的就业倍增效应不可估量,巨大的'劳动力资源就有充足的市场可以容纳。 要积极争创国家创业型城市,尽快出台创建方案,制定两年、三年甚至更长时间的工作规划,拿出有章有据的条条框框,科学制定目标,逐一分解落实。要以全员创业活动指数、创业活动对就业的贡献率、创业活动对企业成长的贡献率、创业环境满意度、反映创业效率和促进创业工作成效等五大指标作为工作考核目标,争取在“十二五”末完成国家创业型城市试点和评估工作,为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营造良好环境。 七是提档升级,做强创业基地。对于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的,要给予一定时期的创业孵化。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应向多元化、高层次迈进,形成科技型、劳动密集型、农副产品加工型、贸易平台型、社区服务型、人力资源服务型、智力创意型等涉及众多行业产业的方向发展可通过争取政府投资、鼓励多方投资等方式,并充分利用城乡各类园区、规模较大的闲置厂房和场地、专业化市场等适合小企业聚集创业的场所,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或创业实训基地,为缺乏创业经验和经营场地的创业者提供一段时期的孵化和政策扶持,帮助其顺利发展。要完善创业街镇、创业社区等多种形式的创业孵化载体,扶持创业带动就业。到2011年底,全市创业孵化基地要达到80个以上,各县(区)主城区要建有3个以上的基地,位置要靠近车站、商业集中区等黄金地段。楼宇型孵化基地应不小于300平米,门面型孵化基地应不少于10个门面,市场型孵化基地应不小于1000平米。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00e368b1cd9ad51f01dc281e53a580217fc50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