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惠民村镇银行反假币业务检查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员工反假币法律意识及合规意识,明确自身应承担的责任,熟悉掌握反假币工作必备的技能,现结合大安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大安惠民村镇银行所辖各营业网点(含营业部、支行)。 第二章 检查内容 一、制度建设与公示 1.制度上墙《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2.设置残损币兑换窗口 设立专门的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窗口,并摆放残损币标志牌。 二、营业窗口现金收付质量检查 1.营业网点应对回笼现金及时挑剔清分,完整币与不易流通币(残缺污损)应分开保管,向外支付现金应符合人民银行相关要求。抽查完整券质量,标准:每把完整券不能有5张以上不宜流通人民币。 2.网点现金券别齐全。 三、营业窗口反假币工作检查 1.持证,回收假币网点应有2名以上柜员持证。 2.收取假币应执行双人鉴别、复核的规定(入柜保管)。 3.收缴假币后及时在系统录入,并按规定及时缴解。 4.及时做好登记,建立《假币收缴代保管登记薄》。《假币收缴代保管登记薄》、《假币收缴凭证》填制、“假币”印章保管、使用规范。 5.在营业柜台摆放验钞机具。 6.一次性发现假人民币200元(含)以上的,立即将有关情况通报公安机关,并将假币线索及时书面移交公安机关。 7.营业柜台长年摆放反假币宣传资料。 8.营业柜台内机具设备能正常使用,有清分机具的网点要确保所有柜员都会使用。 四、调阅资料 1、假币印章 2、假币收缴凭证 3、假币实物 4、假币收缴代保管登记簿 5、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 6、残损人民币兑换尺 7、残损币“全额”、“半额”兑换印章 《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 一、纸币票面缺少面积在20平方毫米以上的。 二、纸币票面裂口2处以上,长度每处超过5毫米的;裂口1处,长度超过10毫米的。 三、纸币票面有纸质较绵软,起皱较明显,脱色、变色、变形,不能保持其票面防伪功能等情形之一的。 四、纸币票面污渍、涂写字迹面积超过2平方厘米的;不超过2平方厘米,但遮盖了防伪特征之一的。 五、硬币有穿孔,裂口,变形,磨损,氧化,文字、面额数字、图案模糊不清等情形之一的。 第三章 附 则 第八条 本制度由大安惠民村镇银行负责解释及修订。 第九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09d214005087632311212b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