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权力寻租”中的社会资本转换及其伦理边界(一) 关键词:社会资本权力寻租伦理边界 摘要]:本文尝试运用社会资本理论来研究中国记者的“权力寻租”现象,对其行为的动因、策略、典型领域等进行分析,试图比较细致地揭示“权力寻租”过程中的社会资本转换和伦理边界,并在此基础上就如何防范“权力寻租”现象提出建议。 Abstract:Thepaperanalysistheincentive,strategyandtypicalfieldofpowerrentseekingphenomenaamongjournalistsinChinawiththesocialcapitaltheory,attemptingtorevealthesocialcapitalandethicalboundariesinthepowerrentseekingprocessmeticulously,uponwhich,thepaperprovidessomesuggestionsonhowtopreventpowerrentseeking. Keywords:Socialcapital,Powerrentseeking,Ethicalboundary 作为西方社会学的重要理论概念,学者们关于社会资本的研究各有侧重1]。布尔迪厄(1997)将社会资本界定为一种实际或潜在的资源集合体,它与一种体制化的关系网络密不可分。对特定的行动者来说,其占有的社会资本数量依赖于可以有效加以运用的联系网络的规模和大小,以及和他有联系的每个人以自己的权力所占有的各种资本数量的多寡。詹姆斯S.科尔曼(1999)认为,社会系统由“行动者”和“资源”两部分组成,行动者拥有某些资源,并有利益寓于其中……行动者为了实现各自利益相互进行各种交换,甚至单方面转让对资源的控制,形成了持续存在的社会关系。 社会资本的理论位置与社会网络背景密切相关,它“通过占据战略网络位置(location)和/或重要组织位置(position)的社会关系”而获得,是“行动者在行动中获取和使用的嵌入在社会网络中的资源”2]。因此,社会资本由构成社会结构的各个要素所组成,为结构内部的个人行动提供便利,具有自我强化和积累的倾向。立足于西方政治制度的有关研究,往往将社会资本视为推动社会民主的积极力量,如3]:罗伯特D.帕特南认为作为社会组织的社会资本,诸如信任、规范和网络等,是能够通过推动协调的行动来提高社会效率的;弗朗西斯·福山也强调社会资本中信任的润滑作用。 然而,如果按照布尔迪厄的观点,社会资本、经济资本、文化资本等不同类型的资本,只有在特定的场域内才是有效的,而且各类资本之间又是可以转换的,那么,社会资本就不仅是提高社会效率的积极因素,也可以通过某种“权力寻租”的关系被转换为经济资本。所谓“权力寻租”,指的是政府各级官员或企业高层领导人利用手中的权力,避开各种监控、法规、审核,从而寻求并获取自身经济利益的腐败活动。若我们将腐败视为泛指一切组织的权力滥用而非仅仅限定在政府官员以公权谋私利的行为上,那么,当今中国社会存在的记者“权力寻租”现象——主要表现为通过操控新闻报道权,来达到向报道对象“寻租”的目的,其方式可以是吹捧报道对象换取经济利益,所谓的“金元新闻”就是最典型的表现;也可以假曝光之名威胁、敲诈报道对象——其背后恰好体现出某些媒介组织和个人,在某些特定场域内,通过腐败方式实现某种社会资源向经济资源的转换。本文试图就这种转换的策略、场域、伦理边界进行探讨。 行政体系中的社会资本与新闻媒介的“权力寻租”现象 有研究者认为,媒介的社会资本是“通过一种合法的特殊的社会联系摄取稀缺资源并由此而获益的能力的结合”,主要来源于三种联系对象:(1)纵向联系:媒介与对它实施管理的政府管理部门、党的宣传部门、各级政府部门以及公众之间的联系,这种纵向联系是客观存在的社会资本;(2)横向联系:媒介与媒介之间或与其他市场经济主体之间的联系,这种联系正变得越来越重要;(3)媒介经营者的社会联系:这种联系是媒体的必要财富,帮助其与外界建立信息沟通的渠道,获取稀缺资源和争取经营项目4]。 事实上,这样的概括过于简略和表面。在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多个时代社会成分的共存导致了社会意义上的分裂,无论是经济资源从扩散到重新积聚带来的贫富差距拉大、社会边缘地带凋敝和基层财政能力的减弱,还是包括通过行政权力谋取部门或个人经济利益等在内的政府行为经济化和企业化5],均对媒介组织的社会资本产生影响:处于巨大变动过程中的中国媒介,其双重性质和功能导致新闻生产中宣传导向与市场效益之间的矛盾突出,新闻价值标准模糊不清,编辑部的运作规则缺少制度化保障,新闻从业者个体与新闻媒介组织的身份认同涣散6]。与媒介组织社会资本相关的社会联系,无论是与媒介管理部门的纵向联系,还是媒介组织与其他市场经济主体之间的横向联系,抑或媒介组织的从业者自身的各类社会关系,在形成和再造媒介社会资本的过程中,其作用和功能是不断变化的,其中行政体系的作用值得高度重视。 基于国有属性和行政特质,中国媒介总体上依然是行政系统的组织延伸。尤其在批评报道领域,中央级媒介和各级机关报,往往掌握制度性的自上而下的权威资源和无可替代的监督力量,媒介不能批评同级党委的宣传管理传统,正是这种权力性、垄断性社会资本被行政体系制度化的具体表现。于是,媒介的批评报道和舆论监督很容易被异化为行政监督,由此导致“权力寻租”行为的发生:由于媒介组织与行政体系同构,不同层级的媒介组织取得批评报道合法性的社会资本是高度不平衡的,处于较高行政层级的媒介从业者很容易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将通过行政体系获取的社会资本,以舆论监督的名义对处于纵向关系中的下级政府部门和处于横向关系中的企业进行威慑;而处于较低行政层级的政府部门,以及影响力较弱的中小型企业,为了获得更多正面报道的机会,或减少被负面曝光的危险,主动用“红包”、“赞助费”等向媒介示好的情形也屡见不鲜。如2002年6月22日山西省繁峙县义兴寨发生金矿爆炸事故后,当地负责人和金矿矿主为隐瞒真相,向采访事故的11名新闻记者行贿,该事件就是十分典型的案例7]。 中央级媒介记者站:“权力寻租”的典型领域 为何近年来“权力寻租”现象,多发生在那些与行政系统依附程度比较高的媒介中,而市场化程度较高的都市报类媒介,此类腐败现象却相对较少?媒介组织与行政体系的同构是重要因素。市场化媒介与行政系统的关系不够紧密,占有的社会资本相对有限,对处于纵向关系中的下级政府部门和处于横向关系中的企业,其威慑力都不够高。 行政权力所赋予的“社会资本”在转换为“经济资本”时,“权力寻租”的具体形态是有明显差异的。中央级媒介和各级党报,由于其行政级别赋予的权威度和社会普遍认同的较高社会地位,往往下级政府组织、企业或个人会以主动孝敬的方式行贿,如招待宴会、以考察为名目的种种旅游活动,以“试用”为名目的种种所谓“小礼品”、折扣优惠购房购车,以金钱形式出现的“红包”等。相对而言,性质严重的敲诈勒索现象比较少见。 但是,在一些中央级、行业性媒介的地方记者站,记者主动索贿甚至敲诈勒索的现象却屡见不鲜:2003年,《消费日报》浙江记者站卜军以帮助“曝光”采访对象存在问题的方式,先后两次骗取1.8万、4万元;2005年,《中国工业报》河南记者站常务副站长陈金良以河南光山县建设局存在问题为由相要挟,向该单位索要现金2万元;《中华工商时报》社原浙江记者站站长孟怀虎,以发表批评报道曝光相要挟,收取顾问费用、广告费用或者委托调解费用,向多家单位索要数额共计73万元人民币的钱款;2006年,《中国食品质量报》原四川记者站副站长汪启明拍摄假录像带,敲诈某食品公司30万元,在仅获得2万元“差旅费”的情况下,将所谓《井研生猪注水触目惊心》一文传真给乐山市委、市政府,企图通过行政手段向企业施加压力;2007年1月,《中国贸易报》山西记者站兰成长在浑源一家无证开采的黑煤矿被殴打致死,据媒体报道,他生前有敲诈黑矿主之嫌……此外,一些中央级报纸地方记者站存在采编、发行、广告不分的情况,有的甚至以创收作为唯一指标来确定记者站负责人,完成年度创收指标即可担任站长。这种经营至上、编营不分的运行机制直接导致记者们积极运用“社会资本”以为个人及其所在的媒介组织换取“经济资本”的索贿、敲诈等现象。 中央级媒介的地方记者站成为最容易滋生记者“权力寻租”现象的领域,究其原因,主要包括: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10c908891c69ec3d5bbfd0a79563c1ec4dad76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