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阳县人民医院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为依据,正确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原因造成的局部或区域环境污染事故,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快速有效的进行现场应急处理、处置,保证院区及周边环境、居住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特制定适合本院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应急救援预案的指导思想:体现以人为本,一旦发生突发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快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二、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组组织领导机构及职责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组组织机构 组 长:石 焱 副组长:张美琴、陈宏星、弓保平、侯书文、王千祥 成 员:各科室负责人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组职责 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提供解决处置突发性污染事故的人员、设备、车辆、物资等;统一协调,做好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的组织和技术准备;直接参与调查突发性污染事故;建立应急处置专家组,提供科学决策意见;组织监察、监测人员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负责与各地环保部门、相关部门的报告、指示和协调工作;结合1 调查报告,统一对外发布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信息;参与对造成污染事故的当事人行政纪律处分的处理意见等。 三、 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基本原则 1、 我院发生的突发性污染事故,原则上以属地管理为主,并与其它部门保持密切配合。 2、 预防为主。相关责任科室和负责人要采取积极措施,督促各重点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监督污染隐患的排除,防患于未然。 3、 迅速查明事故原因,提出污染事故控制的建议措施,防止污染扩散,尽量减少污染范围。 4、 采取适当对策措施对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进行处理处置,同时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5、 确保现场调查监测处置人员及周围群众的人身安全,进入可能存在有毒有害污染现场的监测人员,按规定佩戴必需的防护设备。 6、对外发布信息时要有透明度,使市民及时了解事故的发生原因、现状和处理情况,同时注意稳定社会情绪,避免引起社会恐慌。 四、 突发环境事件处置程序 1、 迅速报告。一旦发生突发性环境事故,值班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 快速出击。接报后,应急领导组立即召集所有组成单位人员,携带污染事故专用应急监察、监测设备,在最短的时间内赶赴现场。 3、现场污染控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切断污染源,隔离污染区,防止污染扩散。及时通报和疏散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人员并参与受危害人员的救治。 4、 现场调查。应急事故现场调查监测人员到达现场后,应迅速展开现场调查,判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污染物种类、性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126a94901f69e314332945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