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工作 “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国务院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禁毒工作的需要,可以设立禁毒委员会,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禁毒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国家鼓励对禁毒工作的社会捐赠,并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国家鼓励开展禁毒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的缉毒技术、装备和戒毒方法。”“国家鼓励公民举报毒品违 法犯罪行为。” 禁毒是指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的工作。或者说,运用行政法令和群众监督的力量,促使吸食或注射鸦片和代用麻醉剂者戒绝瘾癖,限制和取缔种植、收贮、制造、运输、贩卖毒品和毒具行为的一项社会风俗改造工作。又称禁烟禁毒。 染上毒瘾有哪些迹象? 1、在家中或单位偷窃钱财、物品,或突然频频地向父母或朋友索要或借钱; 2、长时间躲在自己房间内,或远离家人、他人,不愿见人; 3、外出行动表现神秘鬼祟; 4、藏有毒品及吸毒工具; 5、遮掩收缩的瞳孔,在不适当的场合佩戴太阳镜; 6、面色灰暗、眼睛无神、食欲不振、身体消瘦; 7、为掩盖手臂上的注射针孔,夏季穿着长袖衬衣; 8、情绪不稳定、异常的发怒、发脾气、坐立不安、 9、经常无故出入偏僻的地方与吸毒者交往。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188ed7fecfdc8d376eeaeaad1f34693daef10a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