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社团的成立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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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社团的成立的程序



学生社团的成立由校团委审批。凡未经正式登记或未履行审批手续的社团,属非法社团,学校将予以取缔,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成立学生社团,须具备下列条件:

1. 30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业务指导单位或社团指导老师负责日常业务指导。其中,业务指导单位须是学校内机构(如系部、学校职能部门);指导老师须是校内具有讲师(或相当于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正式员工; 4.有规范的章程。

发起人应当向校团委提交下列文件:

1、领取并填写“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社团成立申请表” 2、章程草案;

3 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介绍、学生证复印件; 4 业务指导单位的书面意见及指导教师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5 年度工作计划

学生社团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1、社团名称。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违背校园文明风尚;


2、成立宗旨;

3、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 4、社团成员资格及其权利和义务;

5、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及权限; 6财务管理、经费使用的原则;

7、负责人的任职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的程序; 8、章程的修改程序; 9、社团终止的程序;

10、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他必要事项。

经批准筹备成立的社团, 应当自校团委批准筹备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召开成员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筹备期间不得以社团的名义组织社团筹备 以外的活动。

社团申请经由共青团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大学委员会和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批同意后,在校内发布通知准许其以该社团筹备委员会(以下简称社团筹委会)的名义开展活动并接受考察,考察时间为一个月。

考察期间,社团筹委会必须遵守《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同时享有以该筹委会的名义申请场地举办相关活动的权利。社团筹委会在开展工作和举办活动要预先向社联策划部通报并接受考察。

考察期间结束,申请社团要及时整理总结材料上报到社联策划部,逾期一个星期者,视为放弃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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